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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 2007,我与宝贝的第二个新年2007年2月22日星期四 年初五 爸妈从这次从北京回来,带给我一本书《非非,我的观赏动物》,于光远写的外孙女成长日 2007年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多阅读,多喝水。哪怕是《深晚》,各取所需,也还是有值得看 按中国传统,春节是个悠长假期,没过元宵春节就不算完。仓促上阵,源于妹妹有采访任 小年夜拜祖先 中国的媳妇到了过年,娘家与夫家都要照顾到,所以我们和公公家在年二十 年三十的烟花 年三十下午,我理了个“方便面卷发”,在冗长的折腾头发过程中,把所有 年初一光明农场之行 早就想去光明农场了,在我的字典里,光明农场与乳鸽的意思相近。 January 08 一切自有缘注定2007年1月1日晚 一切自有缘注定
在床上拿被子拥着,用糖拌着吃了一小碟黑芝麻核桃末,又抿了口温水,琢磨些事儿。
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可以看到上百个小窗户,暗着的或亮着的,那些窗户后面在上演各自不同的人生。亲朋或好友,会让有些人生出现部分交集。就象老公的事业如果有起色,我的物质生活会更舒适些,宝宝生病了,我会担忧会操劳,正所谓同甘共苦。但只能实现一定层面上,老公事业成功的喜悦与宝宝生病身体上所受的苦楚,我又怎能感同身受。正如,我时常感慨律师才能真正理解律师一样。所以说,同甘共苦是相对的,甘苦自知才是绝对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不可能替代。
妈妈生下宝宝,不是完全值得喜悦的事。我2006年6月1日给朋友发了这样的短信:有个感触,学习是个漫长的过程,你不知道童童爬得哪个费劲儿,屁股翘得老高,拱啊拱啊,满头大汗,没气力了就啃床垫。而如今的童童蹒跚学步好久了,九颗小牙加一颗大牙,成天叫“妈妈”,不分场合不分时宜,今儿瞅见一个邮递员叔叔也张口就来“妈妈”。我常想,童童经过漫长的学习具备了人类的知识后,又能怎样呢?她的人生一样会经历磨砺。我爱宝宝,总伴随着一种隐隐的忧郁,害怕童童哪天会遭遇不测。回过头想,哪天我因为什么变故离开童童也未曾可知啊。
生命是本奇妙的书,我们不能跨过内容揭晓结果。当然结果大同小异,大同,都是生命的终结,小异,是终结的方式与时间的长短。萨达姆若干年前呼风唤雨之时何曾想过有天沦为阶下囚被堂而皇之被判处绞刑,而大多数人平淡的终其一生却尽享天年。生命的这本书是随着时间来翻页的,不紧不慢。预览与一目十行,都被拒绝。我们自愿不自愿的被时间推着向前走,一个字一个字读完这本书。时间到了2007年这一页,书会将慢慢呈现2007年的人生。
生命的魅力在于此,生命的无常也在于此。人生的过程如同人生的结尾,大同小异,大同是生老病死与七情六欲。小异是幸福与痛苦的方式不同。为了“生命的耐受力”(影评语),看了贾柯樟电影《三峡好人》,其结尾用荒诞的手法做了个明喻,人在走钢丝,看似广阔的天空,却是在各自狭窄的空间里小心翼翼的行走。没有一味痛苦的人,也没有一味幸福的人。
我们又象在海上飘着,随着命运的波浪而起伏,自以为看到了灯塔,但其实只是浮标。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做的,就是对自己好些,对爱的人好些,善待他人、怀着宽容的心去同情理解他人。然后认真的过,不要虚度。问题又出现了,什么是认真的过?什么是虚度?努力工作就是认真的过么?种花种草养猫养狗就是虚度么?很混乱,没想明白。
我尽管希望与祝福童童健康快乐平安的长大,但她还是会生病,将来也难免遭遇升学、就业、恋爱、生子等挫折。所以我不希翼命运给我健康、美貌、财富、权力,但求给我一颗坚韧勇敢的心,足以面对未来的惊涛骇浪,哪怕痛到窒息,仍能直面并终能释怀。
October 12 为流浪小猫找新家,说说我与流浪小猫的真实故事先声明偶喜欢狗,不怎么喜欢猫。况且我有个十个月的宝宝,养不了宠物。我们的小区经常 能见到流浪的猫,但个个长得彪肥体壮。 我和老公9月17日去看《夜宴》,在一个空的停车位看到了她,她小小的身影缩在那里。我 们在赶时间,无暇顾及,匆匆忙忙就近吃了晚饭,然后直奔电影院。看完电影,已经十点多 了,突然想起了她。在停车场找她,她还在那儿,蜷缩在一个吉普车的轮胎旁,也不吭声。 没有犹豫,我去找了个装鞋的盒子把她运进了车里,不喜欢猫而且怕猫的老公默许了我的举动。 打160,我们找到了就近的宠物医院,想带她做个体检,一问价,猫瘟加弓形虫的检查,共 200元,老公死死拉住我,就此作罢。 家里正好有个大纸箱,放在大阳台,把宝宝喝剩的牛奶喂了小猫,小猫怕生,没有爬出箱 子。 18日一早,小猫开始熟悉新的环境,爬到了阳台栅栏的外面。我家是七楼。向一个腻爱猫的 朋友请教,才知道以往小猫有跳楼身亡的事情发生。赶紧把大纸箱搬到了消防楼道上,并和 物业管理处打了招呼。 赶紧在网上发帖子,帮她找家。当天,顾问单位客服部门的一个MM表明她愿意养小猫。18 日下午我外出工作,买回来一袋幼猫猫粮。回来却得知保安把我放在消防楼道里的小猫给丢了。 August 23 让我流泪的诗:千人中的一人《千人中的一人》 Kipling
千人中之一人,所罗门说,会支撑我们胜于兄弟。
这样的人,我们去寻访罢,即是二十年也算不得苦,
如果能够寻到,二十年的苦还是极微。
九百九十九人是没决断的,所见于我们的仍与世俗无异。
但千人中之一人却爱他的朋友,即在大众在朋友门前怒吼的时候。
礼物与欢乐,效劳与许愿......我们决非交给他这些。
九百九十九人批判我们,依着我们的财富或光荣。
是啊......噢,我的儿子!如你能找到他,你可远涉重洋不用胆怯,
因为千人中之一人会跳下水来求你,
会和你一同淹溺,如他救你不起。
如果你用了他的钱,他难得想起,
如果他用尽了你的,亦非为恨你,
明天他仍会到你家里谈天,没有一些怨艾的语气,
九百九十九个伪友,金啊银啊,一天到晚挂在口边,
但千人中之一人,决不他所选的人给恶神做牺牲。
他的权利由你承受,你的过失由他担负,
你的声音是他的声音,他的屋檐是你的住家。
不论他在别处有理无理,我愿你,噢,我的儿子,将他维护。
九百九十九个俗人,见你倒运见你可笑即刻逃避,
但千人中之一人,和你一同退到绞台旁边,也许还要往前。
在莫洛亚的一本小册子里看到了这首诗,感动得流泪。 August 08 拥有越多 恐惧越多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拥有越多 恐惧越多
心情郁闷,无法排遣,很想抽离这个环境,把女儿、妻子、妈妈、朋友、律师等重重的马甲通通卸下,去个不相干的世界呆上几天,换换空气,洗洗脑子,回来拾缀心情,再做人。
我没明白,为什么宝宝五个半月发烧、六个半月拉肚子,刚过七个月就接连咳嗽了两次。过去的几天,我、邵、阿姨每天一早抱着宝宝,拎着大包小包象上班一样去儿童医院报到。最近的这次咳嗽,把宝宝折腾了十二。吃了两天药不见效,去妇儿医院看病吃了三天药不见效,在儿童医院打了四天吊针并无明显好转,这才知道七楼的特诊,被顾大夫告之,已无炎症所以抗生素没用,抗病毒才是关键,继续打了三天的针。今天,终于结束了复诊,这让我体会到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当你家人健康的时候,无疑是幸福的。遭罪的是宝宝,圆乎乎的小脸瘦了一圈,一看见戴口罩的人就憋嘴要哭。痛在儿身,疼在娘心。妹妹说我“精神太过紧张与焦虑”“有点神经质”了,但她如何能体会宝宝生病时作母亲的压力。
我已经穷尽了办法:房间熏醋消毒、尽量不开空调开窗通风,开空调的时候开窗,勤洗棉织品,把毛玩具放进了冰箱除螨虫,带宝宝多晒太阳。并预备,每周带她去游泳增强抵抗力。但天知道什么时候病毒与细菌会再次侵害我的宝宝。
宝宝虽在病中,却没有放慢成长的速度:
——6月上旬与中旬,宝宝在北京的时候,小牙连个影子都不见。如今,下面的两颗小白牙齐头并举,上面的也有了一个小白印子,那是前几天阿姨突然听见宝宝嘴里发出的咯吱咯吱摩擦声,才洞悉了这个最新秘密。
——宝宝爬行的动作已经比较纯熟,从坐到爬,从爬到坐(她现在很享受这一成果,爬不了两步就坐起来冲着你笑),摸爬滚打,转换自如。今天翻手机看到6月1日的短信:学习是个漫长的过程,你不知道童童爬的那个费劲儿,屁股翘得老高,拱啊拱,满头大汗,没力气了就啃床垫。童童从:光靠手与肘的力量匍匐前进→把屁股翘起来肚子悬空腿弓起来往前蹭→领会到膝盖着地脚往后蹬的奥妙,着实费了不少日子。现在经常和宝宝在床上厮混,她喜欢在我身上蹭,用我的腿设置爬行障碍,经过训练,她可以爬上两块砖头厚的沙发扶手,去拽电话线。
——宝宝手的动作也在进步,7月份,她已经可以自己握着磨牙棒往嘴里塞,左右手各拿一样东西,很自然的会把左手的东西转移到右手,或者两只手一起拿着一件东西。稍不留神,她会把各式各样的东西往嘴里放,自己的袜子、我的手表、大发卡、手机……。
——最近突破性的进步莫过于,宝宝可以自己双手攀着东西从爬到跪到站。虽然站不了几秒种,就坐下,这让她颇有成就感,很乐意挑战这个动作。
——顺带记录下一定会让童童笑的小游戏(都伴随动作):小蚂蚁小蚂蚁爬啊爬,荡秋千呀荡秋千,藏猫猫,母鸡下蛋的咕咕咕咕哒。
叙述着童童这些点滴成长,压力带给我的抑郁不知不觉中消失殆尽。承受磨难与企图逃避,都看作是生命的历程吧。
好在,写完字,心里舒服些了,午夜时分,感觉有些饿。 July 31 "中国民谣之夜"印象2006年7月31日星期一
“中国民谣之夜”印象
前晚和妹妹去听了场糟糕的“中国民谣之夜”演唱会,那是晶报五周年生日答谢客户的活动。很不幸,所谓的“中国民谣”给我“闹腾”的总体印象,繁复的打击乐器、强劲的节奏淹没了歌词,面对歌手的撕心裂肺声嘶力竭,我始终无动于衷。第一首歌,歌手上来没有自报家门,更忘了介绍曲目,那首以“妈妈”为主题的歌旋律单一,却长得出奇,典型的“摸羊工”(湖南话,即是拖拖拉拉敷衍了事)。
我、妹妹、妹妹同事百般无聊,忽然发现了个乐子,啤酒泡沫般的暗黄色圆形灯光总投射在对面主席台上,还来回晃动,可怜的领导们象个木头道具,怵在那里。于是乐不可支:“怎么拿领导开玩笑”。“领导应该有(被灯光照射的)感觉吧”。“大概这是领导的要求,感觉象是在酒吧”。“可惜少了啤酒”。“也不能扭动腰枝、群魔乱舞”。作为活动的东家,晶报的领导心里也许对这样的演出深深的不以为然,为了政治需要,却坚持正襟危坐的在主席台上,交头接耳都很少。
同作为看客的我,不放过自由与随性的幸福,索性除了拖鞋,盘腿坐在局促的凳子上,歪着脑袋,心如止水,等着被点燃,等着带点异域风情、悠扬旋律、安静叙事的民谣出现,可惜迟迟出场的艾静和崔健让我冷到最后。夹在艾静和崔健中间出场的乐队,创造性的让京剧乐器和电吉他同台献艺,坐在凳子上演奏的主唱近乎癫狂的上下甩头,刺耳的声音让我避尤不及,期待变成了忍耐。我和妹妹面面相觑:这是音乐么,还是应该质疑我们的音乐鉴赏能力。听过西方什么颁奖晚会上的“民谣”,安静的音乐配上简单的歌词来讲述一个故事,清晰的吐字,一点不混沌不嘈杂。
晶报也有媒体的通病,免不了虚张声势夸大其词,“中国民谣”实在是个太大的名字。盛名之下,给人以太多的期望。在混淆了摇滚与民谣后,此番登台的几个乐队在浩瀚星空里,实在没有耀眼的光芒。
三个多小时的喧闹中,我努力搜寻着歌词,听清的不多,有一句好:做自己的主人。
可惜错过了上周朱哲琴的演唱会。今晚我写字时,中途被童童的哭声无数次打断,还一度替保姆的班,抱着宝宝站着露台上左右轻轻摇晃,七夕夜里的星星很清澈,录音机里放着童谣“王老先生有块地,咿呀咿呀呦,他在田边养小鸡,咿呀咿呀呦。”每天都在儿童医院折腾半天的怀里的童童有些倦意,但仍不放过我蚕丝睡衣的带子,安静的津津有味的嚼着。替班回来,带上耳机,反复听《阿姐鼓》,伴着这旷野中的浅吟低唱,写完了上述的日记。
喜欢一首歌,我会不厌其烦的反复听,就象对《蓝莲花》一样,一直听到这首歌在心里生了根才罢休。童童入睡,深夜里台灯下,自由的时间里,做自己的主人。共勉。
July 24 陈丁财的真实故事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
陈丁财的真实故事
在医院证实我怀了宝宝的当天,在另一个医院,邵的爸爸被检查出得了直肠癌。手术后,邵爸接受化疗,同病房的陈与邵爸年纪相仿,64岁,广东人,胃癌晚期。出院后的一次闲聊,邵爸饶有兴趣的和我们讲述了陈的戏剧人生。整理成如下文字:
陈的大老婆为他生了四个女儿。大老婆家境富裕,炒股票赚了不少钱。陈却是个风流成性的人,因为强奸罪在惠州监狱里呆了十五年。离婚后,大老婆把四个女儿抚养成人,其中一个靠着毒品挣了不少钱,买了别墅。出狱后,陈去酒楼吃饭时看上了前台结帐年轻的小妹,骗她说,嫁给我,把别墅送给你。陈于是娶回了年轻的二老婆,没办结婚证。后者发现与愿景天壤有别。别墅不是陈的,两口子住在女儿名下的一个单间,开个单车铺靠修单车为生。陈与小妹生了三个儿子,今年分别是十岁、六岁与四岁,没办法上户口。陈得知自己得了胃癌后,把六岁的儿子送给小妹的姐姐抚养。医院里,陈无不自豪的向邵爸夸耀:我叫陈丁财,你看,我又有丁,又有财。不要担心医药费,我的大老婆和女儿们都有钱,她们会送钱给我。除了年轻的老婆送饭外,其中一个女儿还是在病房里露了面,但凶巴巴的对父亲说,谁会来看你,当年,我们和妈妈坐了很久的中巴去看你,你不见。女儿们最终为父亲结清了医药费。只有天知道,当年陈对大老婆和四个女儿做了多绝情的事,未改嫁的大老婆又如何把孩子们拉扯大。
邵爸最近去了趟宝安,按陈留的地址想去上门看看病友。回来后的神情有些黯然:
陈在半年前已经去世了。最后的日子里,他吃不下东西,每天骑着小电单车闲逛,这个做鬼也风流的人,靠老婆一人守着单车铺,自己又去找年轻的女孩子玩儿。陈去世前,女儿答应照顾后母及两个弟弟。现在却借口卖房子,要母子扫地出门。修单车如何能养活三口人,二老婆正在找合适的人家送掉小儿子,大儿子可以帮忙干干活。当下,二老婆和女儿为了房子的居住权发生争执,后母无奈之下报了警,并要大儿子守在房子里看家。谈及父亲的死,大儿子说,死了好,这样他就不会打我们了。
世事难料,但有些事却已注定了,生活仍在继续……。 July 23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下)2006年7月23日星期日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下)
养鱼的故事
大鱼缸与十几条各式小鱼是作为爸爸的生日礼物被搬回家的,只有四条颜色形态各异的金鱼最后存活了下来。不知是谁的主意,家里四口人各认一条金鱼,并分别取了英文名,只记得我的金鱼叫凯西,妈妈的金鱼叫芭芭拉。芭芭拉是条头戴红帽子的白色金鱼,吃食的时候,欢喜得上窜下跳,很活泼,是我们的最爱。没有什么养鱼的知识,基本靠鱼缸的换气与过滤装置与鱼儿自身的生命力。想想,这四条鱼在我们家住了一年多也真不容易。
在爸爸家养鱼,有两件事不能忘却。其一,是妹妹在博客中曾两度提及到的事。一天,晚上还活蹦乱跳的芭芭拉突然奄奄一息。飘在水面上肚子没有朝上,游不动了。她侧着身子一直张着大嘴努力喘息,但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这情形持续了两三个小时。芭芭拉垂危之际,我守侯在鱼缸旁,很无助,心痛得泪流满面,束手无策。爸妈都很难过。芭芭拉是凌晨时分走的,多年来,根本无需回想,她的模样就会浮现在我眼前。这条头戴红帽子的白色金鱼,这条时常欢喜得上窜下跳的小鱼,一直装在我的心里。
其二,我大学的时候,曾举家出门旅游。鱼儿成了临行前需要妥善安置的对象。楼上的邻居很友善,欣然接纳了我们的大鱼缸与里面的住户。回来的时候,看到可怜的鱼儿身上粘着很多白色鳞片一样的寄生虫,它紧紧吸附在鱼儿身上,让人好生心疼。赶紧买了药水与鱼儿一起倒进脸盆,我用小牙签轻轻把寄生虫一个个拨下来,这才息事宁人。
不记得什么时候起,爸爸家就没再养鱼,大鱼缸被蒙上了一块布,就此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我婚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养鱼。一次,邵单位组织去短游,邵捡了好些贝壳、小珊瑚、石头回来。为了安置这些东西,我和邵去艺展中心挑了个瘪平的小玻璃鱼缸,买了八条小鱼。把玻璃鱼缸摆在茶几上,换各种角度好好端详,小鱼儿在里面穿梭游曳,赏心悦目。
邵是最初嚷嚷要养鱼的人,但自从鱼儿进了家门,他又嘟囔着小鱼不好看,要养小丑鱼云云。日常换水清洁喂食都是我的活儿。小玻璃鱼缸在一次换水时磕了个洞,好在把鱼儿都抢救了回来,装进了邵单身时洗衣服的蓝色大塑料桶。挺着个大肚子的我更为关心未出生的宝宝,懒得给鱼儿整个新家。几条鱼儿就只剩下一条还活着,且已病入膏肓。我心有愧意,当晚和邵买了个有换气过滤装置的鱼缸回来,又添置了几条小鱼和她做伴。原因我没和邵说:希望最后这条小鱼在走之前有个舒服的新家。果不其然,生命力最顽强的小鱼在一两天后走了。虽没哭,但实在舍不得把小鱼冲进马桶。于是就这么晾在鱼网里。一日,邵发现鱼干后厉声惊呼:你为什么不把死鱼扔掉?并由此对肚子里的宝宝说妈妈是变态佬。
新鱼缸买回来后,环境大为改善,曾经有段时间水草还蓬勃生长。新买的鱼儿日子过得还算惬意,其中的几条比八个月的童童年纪还大。
这个月初,我们搬到邵二姐家住半年。在我的坚持下,把所有的植物连同鱼缸都搬了过来。
邵二姐家露台上也摆着个硕大的封闭式鱼缸,曾几何时,几十条小鱼住在里面,熙熙攘攘,一派繁荣景象,好不热闹。被人遗弃多时后,现在变成了一座颓废的空城,绿色的水与一缕缕缠缠绕绕的水草,寄居着好些小螺丝。死气沉沉的“鱼间地狱”里,我们无意中窥探到,居然还存活着两条小鱼,喜出望外,决定解救。其中一条小红鱼在恶劣的环境中生活的久了,很孤僻,搬家后,离群索居郁郁寡欢,没多久就去了。剩下的这条与童童的鱼哥哥姐姐们愉快的生活在一起。
July 22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中)2005年7月21日星期五
童童的第二颗小牙已经与第一颗牙齐平了。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中)
与蜗牛、虾米、蝈蝈相比,兔子是我童年时代养的最大型的动物。
我家和食堂分别位于求是大院的对角线两端,我是怎么捡着了兔子,或者兔子被爷爷种在院子里的各类蔬菜吸引来的?无从查实。但印象中贴了告示,意思大约是:谁家丢了兔子的来我家取。我们把以前养鸡的大铁丝笼子来装兔子,倒也还敞亮。小孩子的爱心终于有了依托。那是一只雪白的小兔子,我和小朋友用砖头把她圈起来,她一蹦就出来了。夏天的时候,我们拿吃剩的西瓜皮喂她。一次,她从笼子里跑了出来,爷爷种的一小片白菜地被她扫荡后,变得七零八落。爷爷自然是心疼他的菜,打不了兔子,就拿我发火。这事被我写进了当时的日记。童年的记忆总是支零破碎,故事的结局怎么样了,兔子送人、病了、还是又跑了?已经淡忘。
妈妈领着我去菜场,买了一条小狗想做汤料好好进补。哪知回到家,我死活要养,妈妈奈何我不得,于是也找了个笼子。很普通的棕色短毛小狗,机灵得讨人喜欢。在阳台上,他还把我爸的裤子给尿湿了,当时只觉得好笑,却没有察觉爸爸对狗狗的不接纳。我在日记里给他取了名字,叫方茸。正在和他培养感情的时候,爸爸做了一件让我伤心的事:那时,我们小区的周围比较荒凉。不象现在的小区,经常能见到带着狗散步的人家。印象中没有哪家养狗。一天晚上,外面有狗狗在叫唤,小狗听了很兴奋,就遥相呼应,起此彼伏,这本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但也让人不得安生。爸爸没有叫醒睡梦中的我,而是固执的觉得让邻居(都是单位同事)听到了影响不好,当晚居然把小狗送到外面去了。妈妈事后说,爸爸回家的时候,小狗一直在后面跟着,但爸爸没有把它抱到楼上来,小狗又在楼下叫唤了一阵子。第二天,已不见小狗的踪影。妈妈估计,是被附近工地的工人抱去当汤料了。我是个很自负的人,极少有后悔的事情。但我很后悔:当晚,狗狗叫得那么凶,我怎么就没醒呢。想到被遗弃的小狗,我就又忍不住哭。爸爸在我心目中,一直是很正面传统的形象,惟独此事,他做的不光彩。
贝贝是邵阿姨养的狗,几年时间内我们见过几次面。婚后的一个春节,邵阿姨回无锡。邵的父亲遂答应帮她代养贝贝。于是,公公与贝贝在我家小住了十几天。贝贝是只北京哈巴狗,对生人比较凶,毛色不错,大眼睛微微有点突出,耳朵有只耷拉了下来,年纪已不算小。且娇生惯养,她只吃烧鸡(一次我拿烤鸡喂她,人家嗤之以鼻)。
我对狗狗从来抱着友善的态度。因为没有保姆,家里的地板与阳台不能每天保持清洁,但贝贝喜欢到处趴着,所以我不允许她上布艺沙发或床。她每次跳上沙发,我就把她抱回地上。她很聪明,懂得我的意思,就很乖乖的呆着,但这不等于她放弃了上沙发的念头。等公公往沙发上一坐,用手拍拍旁边的沙发,贝贝立刻顺水推舟,跃上沙发,半趴在公公腿上,我只得作罢。但只要公公不在,贝贝上沙发总不能得逞。
我很清楚贝贝的喜好,她经常在我脚边翻身过来,肚皮朝上,四条腿勾着,我用脚轻轻的给她肚子按摩,她会露出很满足享受的样子。贝贝一般在带她出门散步的时候解决排泄问题,但趁着我们不留神,也有做坏事的时候,共有两次在床上拉尿的记录,开窗通风,但气味很难散去。带贝贝出门,才知道她的气力,我用绳子基本拉不动她,反倒是撒欢的她拽着我跑。与贝贝相处得不错。等送走她,打扫卫生,发现随处可见的白色细细的狗毛,这让我下了个决定:有朝一日自己养狗狗,一定养短毛狗。至于漂亮的长毛狗,还是欣赏人家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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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如果童童也喜欢小动物,我一定会支持她的爱心与责任心,善始善终。安置个舒服的家,好好的对它,如果它去了,要埋葬它,并陪着女儿哭泣。孩子的心啊,难得的纯净。不给童童留下我曾有过的伤痛。 July 17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上)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
童童在五个半月的时候发烧,六月半拉肚子,刚过七个月咳嗽。我们这阵子每天一大早去儿童医院报到,身心俱疲。生完宝宝后我的体质大不如前,先是跟着宝宝发烧,现在宝宝的咳嗽还没好我又得了重感冒。
撇开客户的活儿保密协议与保密制度不研究,一边清理我的鼻子,一边写写我与动物的故事。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上)
写这个题目,源于我妹博客里曾两度提到我为鱼儿哭“可见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一个为小学班主任和不再复活的小鱼儿就能落泪的人啊。”,“这个在失业期能为死去的一条鱼整整哭三个钟头的女人”。邵也曾为了养鱼骂我是“变态佬”。感觉有必要解释一下。
我喜欢动物,但多少含有叶公好龙的成分,鱼儿例外。
喜欢大象
小时侯,在《儿童文学》里看了一篇《象冢》。冢,即坟墓。这篇小说以拟人的手法讲述了大象,这种群居动物的感情世界。很悲凉的结尾:大象经历了起起落落的岁月后,静静的离开象群,选择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庞大的身体躺下去,从容等待死亡的来临。由此喜欢大象,富有力量却不失敦厚淳朴。
蜜月旅游,在泰国的国家公园里看大象表演,近距离的接触了它。大象尽管皮肤粗糙,皮肤上稀疏的毛又粗又长,但仍是一副温文尔雅的形象。当然,大象被触怒时,也会发彪,让人触目心惊。喜欢归喜欢,有点叶公好龙,我不敢把香蕉递到大象的鼻子跟前,让它卷走。拍照的时候,我特意的选了头小象,骑上去,怕怕的,拍出来我的笑容有点勉强。
我喜欢木制的大象做成的工艺品,也就不足为奇。
喜欢马vs害怕骑马
自认是爱美(做广义解)的人。喜欢羽毛球与游泳,除了自己擅长外,觉得这两种运动的姿势很美。喜欢马也同出一撤。静态和奔跑中的马,大眼睛长睫毛,浑圆的肚子,均称的四肢,造就了健美的体型,象个力量型运动员。下垂的鬃毛与长尾巴随风飘浮,飘逸的感觉。相比之下,骆驼就差远了。马术表演或比赛,小圆帽、修身的衣服与长靴,让人英姿飒爽,增加了观赏性。
很久之前看过一部片子〈马语者〉,谈马与人相处的,印象不错。
喜欢归喜欢,同样是叶公好龙。我害怕骑马,一方面我不熟悉我所骑的马,还有个深层次的原因:〈gone with the wind〉中白瑞德的爱女因为从小马上翻了下来而身亡,造成了我心理上的阴影。
去较为偏远的旅游,免不了要骑马。
我大一的时候,全家人去九寨沟玩,关于骑马两件事印象深刻。爸爸、我、妹妹各骑一匹马,爸爸为姐妹俩拍照。不想,在爸爸按下快门的一刹那,他的马随地排泄,很粗的水龙头的流量,哗哗直流。经验老到的爸爸不由的手抖了,现在这张模糊的照片还安静的躺在相册里:马上的我和妹妹,都是男仔头配T恤短裤,很健康的样子。照片里的我,骑着马面带微笑。照片外的我,骑着马却惴惴不安,虽说没有花容,但并不防碍大惊失色,在马奔跑的时候,更不由大呼小叫。这让以骑马为乐的爸爸颜面扫地,一次他忽然当众呵斥我,内容不记得了,总之是熊包脓包之类的话。不想,女儿只要在马上,就是惊魂未定。事后,我纳闷:妹妹就不害怕么?私下探询才获知:当马跑时,妹妹闭上眼睛来掩饰她的恐惧。笑笑,我说呢。
大四毕业前夕,我们一行五人到云南旅游。前往云杉坪、碧塔海的时候,多次骑马上山下山。路况不好,我担心马脚下失蹄,仍是怕,但换了种策略。上马前与骑在马上,我一路上不厌其烦的叮咛牵马的人,“让马慢点走慢点走,掉队了不怕,慢点就好”。牵马的人年老的年少的都有,我与他拉家常,“家里几口人啊这匹马几岁啊叫什么名字脾气好不好啊”,目的很明确:征得马夫的好感,让他家的马慢点走。事后,被同行的谢夸我嘴甜。一次,邵的马走得快,但同时又贪吃,干活进食两不误,时不时往灌木丛一钻,吃草。邵不懂得用缰绳,就只得由着它,看得人好笑。一张大家骑在马上的合影就是明证:其他三人的马是站立着的,我的马在向前迈步,只有邵的马扭着脖子吃草顾不上看镜头。还一次,我的马和谢的马是感情很好的两兄弟,一路上两匹马你追我赶,一匹经常要蹭另一匹的屁股。那时,开始有了点骑马的常识:当马上坡的时候,身体尽量往前倾,反之亦然。当马小跑起来的时候,我的情绪就又开始起伏。
毕业八年后,去稻城亚丁旅游。从亚丁门口到落绒牛场,要骑马两个多小时。由于路面平坦,骑在马上的我,终于放松了警惕的神经,随着马迈步的节奏,晃晃悠悠,终于有心情可以在马上看看沿路的玛尼堆与原始植物、顺带给妹妹拍拍照了。
************************************************************************* 深夜的暴雨把我拉回现实,去阳台上抢救晾着的女儿的衣服和尿布。经过卧室,酣睡着的邵睡在一米八床的边缘,一个指头就可以把他戳到地上。 July 11 倒叙:随想——节选2004年9月14日日记今天有朋友问:为什么突然开博客?我交代如下:我妹开博已经半年了,写得好。6月中旬的一篇写《磕磕碰碰的两姐妹》,看了又看,有些细节失实,我要写,为自己正名。
我写日记,绝大部分是叙事性的,叙事中掺杂议论。看似流水帐,但生活的趣味就在细节。
这些日子,为了博客开张,不仅把所有电子文档的日记都搬了上来,还连写了六篇,写到最后一篇有点累。往年日记的产量不高,最多的是2004年,也就二十三篇(包括一篇上万字的游记)。今年的字要多些,一是童童出来了,生活重心发生了战略性的转移,人生的开端总是充满了期待与惊喜。二是开了博客,总要对得起群众。但我不喜欢有压力,尤其在写字上,一定要随性。人生的条条框框已经够多,何苦再作茧自缚。
从2004年日记中节选了我比较喜欢的一篇随笔,其实与开博也有点关联,与大家共勉:
大部分的时间,我们循规蹈矩的生活。带上或厚或薄的面具,为了保护自己,不敢流露出真性情。笑容是虚伪的,说话是客套的,行动是例行的,一切合乎规范合乎道德。一个人的时候,有人听歌,逛街、钓鱼、看碟、牵着狗狗散步、远离城市远离人群去山里海边亲近自然,写字写文章。或者什么都不做对着电风扇发一会儿子呆。心会因此沉静下来,愉悦起来,轻松的状态下有所感觉。人的娱乐会显现他的真性情,他内心的声音。
而另一方面,音乐、运动、风景、图画以及文字很容易让与之性情相投的人沉醉,有麻醉的作用,这里的麻醉是中性词。记得在网上转悠的时候看到一句话很好:我的文字给与我的灵魂相通的人看。打动我们,让我们心灵上有所触动的原因十分简单:作者与我们在一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有共通之处。我们去寻找喜欢的与我们相近的文字、音乐、电影,而后者对我们的影响深远。就象一双手用一个小锤子去打磨一块石头,塑造出的人格、品位、修养、价值观是作品。
人是矛盾的动物。为了保护自己而掩饰感情和思想,渐渐磨灭了个性。保持弹簧的距离。而当发现别人与自己的灵魂共通之时,十分珍视,那份感动,内心的感动。感触到真情时,我总忍不住要落泪。 July 10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二)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回忆过去的片段,就象给金鱼缸换水,沉淀的东西慢慢浮现上来,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要说明的是,回忆只对自己有意义。
这次话题全部与性别有关。写着写着,自觉很干涩,真实但不好玩儿。没兴趣的观众大可跳过此篇。
布娃娃
布娃娃,在每个女孩子的童年中都会占据一定的位置。我的记忆中有两个布娃娃。
照片上看,一个布娃娃早在我和父母住在高桥的时候,就被我抱在手上了。那时,我被围在四方木头栅栏里,穿着臃肿的棉衣手抱着布娃娃,等待外婆给我喂饭。没多久,我随爷爷奶奶北上,花布外衣、头带睡帽的胖娃娃留在了长沙。我八岁回到父母身边生活的时候,布娃娃已经是妹妹的。遗憾的是,这个娃娃被邻居家的小孩用圆珠笔在脸上划了道道毁了容,并且不知在哪次搬家后,就再没见她的踪影。
第二个布娃娃是奶奶给我做的。去北京后,我一直想要个布娃娃。但奶奶却给我买了金属制的玩具,大小不一的棍棍条条板板,通过螺丝可以组装成吊车等各式机械品。后不知怎的,奶奶忽然动手给我做了一个布娃娃。估计心灵手巧的奶奶这是第一次做布娃娃,成品很粗糙。黑毛线做的头发屈指可数,五官是彩笔画上去的,红上衣花裤子的布娃娃花了奶奶不少心思,却不漂亮。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我回长沙后她就立在北京奶奶的玻璃书橱里。奶奶脑溢血后,右半身瘫痪,靠左手写字吃饭画画。这个布娃娃在我心里的分量一下重了许多。
过家家与高原
过家家,是女孩子童年时重要的娱乐项目。高,算是我最早的异性玩伴,典型北方人的模样,胖胖的很结实,虎头虎脑大眼睛。一次杂志社的食堂卖虾,他带了些给我,拿回家,居然有些虾还是活着的,于是拿玻璃瓶装了水,养了一段时间。高的妈妈又矮又肥,在他爸妈的卧室里,挂着好些红色的小灯笼,那是他父母结婚时的物件。一次我们玩过家家,高制订规则:踏进家门口起,就算结婚了。我心里嘀咕:就这么结婚啦,但嘴上不好说什么。
离开北京后,我差不多每年都回北京过暑假。开始,高还来找我玩,后来就渐渐疏远了。多年后的一天,走在院子里,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飞快驶过,虽然只看到了背影,但直觉很强烈:那是高原。很奇怪自己没有喊他。估计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情窦初开
小学三年级时我回到长沙。开始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同学们会进行配对,会说“谁和谁好”。曾有人恶作剧,在座位边的墙壁上写“方征喜欢XXX”,我把委屈写进日记,老师的评语是:身正不怕影斜,脚正不怕鞋歪。出版局的一堆孩子也曾把我和另一男生关在地面车库里捉弄。
姚侃,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她母亲也是出版局的。注意他,始于他的头发很特别,我坐在后排,和其他男孩子不同,从后面看,他的发型是个倒着的桃子,尾端尖尖的。姚是单眼皮,样子说不上出众,但绝顶聪明,淘气但不算出格,是学习委员。有段时间我们坐同一排,上课回答问题,我从来是不积极的。但只要见他举手,我就跟着举手。
班里一次玩游戏,一堆人在操场上疯跑,一个人去拍另一个人,后者要用一手按住被拍的位置再去追别人。等到姚拍人时,奔跑中的我隔着好些人基本看不清他,但有种默契:他追的是我。果不其然。轮到我拍的时候,我抓的人是我的男同桌,甘,但拍的部位有些尴尬,引得男同学们一阵坏笑。甘挂着羞涩的笑容继续追下一个人。
姚和我中午一同回出版局吃饭,路上基本没话。等到我要上楼梯他要直走的时候,他就唱费翔的《你是冬天里的一把火》里的那两句:“我是喜欢你却没对你说,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算是表达了。忘了是几年级,我得了严重的中耳炎,半边脸都肿了,请了几天假去打针,等回学校的时候,姚就转而对一个能歌善舞的女孩子“好”了。那个女孩子姓任,样子与学习均平平但有好嗓子,我至今记得她唱的“小燕子”。
姚与我一同考上长沙一中,但不同班。我来深圳后,曾婉转打听过他的下落:高考被保送到了上海纺织品大学。也是多年后我和家人夜游上海,走在路上,迎面走过来一群人擦肩而过,同一个小学比我低两级的妹妹很肯定的说:我看到了姚。我已无心回头求证。
过去了,就珍藏在回忆里,挺好。
羞愧难当而大哭
小学毕业的时候,和同学们相赠留言。给我的赠言大半涉及到:要坚强,不要哭之类的话。小学哭得多不多,我早已忘却。惟一次当众大哭,铭刻在心。
那是学校搞班级跳长绳比赛,两人各执长绳的一端,其他人鱼贯而入,循环反复,固定时间内跳绳人数最多的班级取胜。我们班练了好久,但我怕舞动的粗绳打到自己而一直无法消除恐惧(就象我高中不敢跳鞍马一样)。就是这恐惧,让我在比赛中踩绳,耽误了时间,班级没有胜出。自尊心与集体荣誉感让我羞愧难当,在操场上宣布获奖班级时,不由得大哭。小个子班主任一个劲儿安慰我。
小时候的日记,但凡写到羞愧、后悔的事情,都会写一句话:真想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也不知道这话从哪儿学来的。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一)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一)
回忆过去的片段,就象给金鱼缸换水,沉淀的东西慢慢浮现上来,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要说明的是,回忆只对自己有意义。
高跟鞋
在没有穿高跟鞋的年纪,但凡与家人拍集体照,都要悄悄踮起脚,否则,就会比踮起脚的妹妹矮一点。
对妈妈的高跟鞋没有记忆,可能与她的朴素有关。只记得,小学语文老师也兼班主任,严峻。这个小巧的女老师,有双蓝色的坡跟鞋(象是牛仔布做的),match她袖珍的脚。
记忆中的第一双高跟鞋,是在上高中时穿的。坡跟鞋,棕色,样式有点复杂的廉价货。在哪买的、谁买的,已没有印象。只记得,那鞋穿在脚上,明显大了一码半码,走起路来有点拖泥带水,为此还被同学笑过。没想过买双新的,只因为它高跟,也就凑合着穿。
被罚站
古人云:面壁思过。父亲与小学班主任,是曾通过罚站来惩戒我的两个人。面壁的心情是不会愉快的,但似乎没有达到思过的目的。
父亲火冒三丈的时候,偶尔会冷不防打我和妹妹的脑袋,这必然会引发母亲和他的争吵。因此,父亲通常惩罚我们的方式是:“去,去阳台上站着,去外面站着”。站个好一阵子,就会被叫到父亲跟前,进行思想教育。
小学时我是中队长,但也有淘气被罚站的时候。当年的松桂园小学不大,三个篮球场的面积夹在中间,五层教学楼与老师宿舍遥相呼映。小学班主任住在宿舍一楼,位置靠近校门口。在她家的墙根儿前,我曾经和几个同学被罚站。
打架
我和妹妹年纪相仿。这就注定我们从小会为争风吃醋为打小报告为争玩具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印象较深的,是一次争执中,我们互把对方的课本封面撕烂后,都哭了。“谁先动手”这个关键问题,已不记得。自认是很珍视书的人,别人在我的书上写字,我会因为字不好看而感觉不舒服。何况,我的课本封面面目全非。这刺激够大的。
对书的洁癖
洁癖似乎是处女座的专利,射手座一向以大大咧咧不拘小结著称。射手座的我却对书有洁癖。我喜欢我的书全部整齐完好。
小时候,我的字不太好看,但只要在书上写字,一定做到工工整整。在书上做笔记划线的时候,我基本用尺子。很少把书折角。且非常排斥别人在我的书上做记号或写字,全因不够美观。这个洁癖,保留至今。
小时候有包书的习惯。在北京上小学的时候,我的课本与练习本全部用白色纸包好,爷爷执毛笔用小楷题字,“练习本 XX小学XX年级XX班 方继征”。曾几何时,一度盛行,花钱买各种颜色的半透明塑料书套,把课本套起来。于是,语文是红色的,数学是绿色的,化学是黄色的……。中学的时候,我们选用花花绿绿的旧年挂历或硬纸杂志来包书,只是不写字了。包书的趣味在于:课本原是通用的物件,穿上外衣,因为审美喜好而变成有个性的自己的东西,觉得好亲切。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精美的餐具会增加食欲。 July 03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下)2006年7月3日星期一
影评三:永远把爱放在心里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下)
把两个片子放在一起谈,因为主题都是讲“父子情与沟通”,都以遗憾收场。我推崇后者。
1、 两个片子的取名有异曲同工之处。
两个片子都以线索为题。“千里走单骑”是个地方戏的名字。父亲误以为是儿子的心愿,而去云南辗转拍戏给垂死的儿子看,为了乞求多年来疏离的儿子的原谅。但其实,片子到了后半段,父亲才获知儿子只是随口一说,拍不拍地方戏已经不重要了。儿子弥留的最后一刻,父子没能相见,父亲的努力似乎是徒劳的,但还是获得了儿子的谅解。望名思义,我想当然以为片子是讲高仓健骑自行车环游中国的故事,呵呵。
《向》中,是因为父亲喜欢种向日葵,片子对向日葵的着墨不多,只是到结尾,儿子抱着宝宝回到宿舍,看到了向日葵,但离家出走的父亲并没回来,再次点题。向日葵除了代表片子里的父亲,还有什么深意,我没看出来,可能与导演张扬的父子情结有关。
2、《向日葵》的丰富与细腻。
《千》将父子关系的一个片段,用“拍摄地方戏”进行连接,无限放大。父亲忍住悲痛努力赎罪,情感与形象较为单一。高仓健的沧桑与坚忍表情也无力改变人物的单薄。儿子部分则只通过女儿的两三个电话来交代,做了虚化处理。《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老爷不见其面只闻其声,《千》里的儿子则更是模糊。两代人的隔阂原因,一笔带过。社会背景是虚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八十年代还是九十年代,都无关紧要。老谋似乎更热衷于拍与主题无关的地方风光与民俗。
与《千》相比,《向》的内容丰富得多,真实,张扬注重细节,表现得细腻。
《向》讲述了儿子成长历程中,复杂、充满爱与矛盾的父子关系: 儿子突然要面对平反回家的严厉父亲;父亲一厢情愿的培养有潜质的儿子画画;父亲把想离家做生意的儿子从火车上拽下来;未经儿子同意父亲擅自送儿子的女友做人流,葬送了儿子的初恋;儿子画画有成邀请父亲去参观画展;父亲希望抱孙子但媳妇怀孕又打掉了,父亲离家出走,儿子升级做了父亲。基本上,每个时期的父子关系都充满矛盾而紧张,缺乏沟通和沟通带来的理解,永远把爱放在心里。
这大概是典型的中国式父子关系。父亲的严厉、教条的家长作风、甚至违反人性vs儿子的叛逆、追求个性的独立与自由发展。看似疏离的关系,还是有爱来维系。
《向》的父子形象是立体的,身份是多重的,不仅是父子和儿子,还是丈夫、同事……,社会背景下带有时代烙印的人。人物的感情和个性也丰富,因此很饱满。
除了主线,讲讲我喜欢片子的细微之处: 母亲在缝纫机上做衣服,父亲在院子里刨木头,儿子在嘈杂的环境下画画; 父母为分房子争执不下,父亲勉为其难去送礼; 房子还是没分到手,父亲死死拽着要去找领导理论的母亲; 住的四合院儿被城建的推土机推倒了,孤独的父亲去冷清的废墟上喂一只孤独的小猫; 父亲与母亲为了分房子假离婚,房子到手了,两人却不好意思住在一起; 母亲记挂旧房子里的父亲,找不到人向儿子告急,后者赶去旧房子,看到喝了酒睡着的父亲; 儿子的房子好象是仓库改装的,水管漏水淌了一地的水,老两口一个当修理工一个拖地; 父亲离家出走,儿子翻抽屉寻找线索,发现了父亲收集的儿子小时候画的画……。 这些情节贴近生活,真实,因而感人。
3、《向日葵》冷色调与清冷的音乐。
张扬用一种朴素平实的手法来讲述故事,不虚张声势或娇柔做作。你能感觉到《向》的怀旧情调。《向》运用了冷色调,整体感觉灰灰的,就象小时候的黑白照片一样。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儿子第一次见初恋女友,女孩子穿着很扎眼的红色上衣在冰上旋转。除了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大一统的黑白灰外,色调配合了片子的风格。再就是,《向》清冷的音乐,带点忧郁,给我很深的印象。
为什么不安排出走的父亲回来?谈不上悲剧,只留有遗憾,这或许是张扬要的效果。
喜欢《向》,就象喜欢《霸王别姬》、《阿甘正传》一样,都是讲,历史变迁中人的历程。好的电影,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精品,无从挑剔。值得看了再看,值得反复回味与思量。
题外话:
我不知道《向日葵》在深圳是否上映过,看这个片子是机缘巧合。一次看《锵锵三人行》,很帅的张扬导演做嘉宾谈这部片子,在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了最佳导演奖。于是在网上搜了down来看,幸运的是,还算清晰。今天写了这么多,其实只看过一次,已深得我心。
我本以为,中年人会喜欢看,因为似曾相识。但遗憾的是,《向日葵》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受票房冷落。据说,《十面埋伏》的编剧看过《向日葵》后发表评论说:“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看过两遍了。这部电影是真实的心灵表达,能表达自己真情实感的电影很难能可贵。”废话,《十面埋伏》靠导演与演员炒作来卖座,两个片子的剧本简直“相去甚远”。这印证了我的两个观点:其一,好酒不怕巷子深,不符合市场经济;其二、中国人的浮躁心态。 July 02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上)2006年7月1日星期六
这两个片子之所以放在一起谈,是因为主题都是讲父子之情。我比较推崇后者。
先说张艺谋的片子。粗粗看过部分,印象深刻的不多。总体感觉是,老谋不愧摄像出身,喜欢用浓烈的色彩,片子的视觉效果好,文化底蕴不足。引用我从杂志瞄来的一句话:震撼了视觉,穿透不了心灵。
《老井》很压抑晦涩阴暗,我完全没看懂也不想弄明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从主题到拍摄都沿用套路,《大红灯笼高高挂》同样不出彩。《活着》虽说不错,也得了奖,但如果先读过原文,就会对电影抱有更高的期望。小说给人的想象空间更大,也更为细腻。当然,文字与电影,不同的载体,不具有可比性。《英雄》的叙事手法放在电影里倒还新颖(这里的新颖,是中性词),情节单薄得可用一句话清晰表述:“刺杀秦王原因的三种可能性”,象个纸糊的小人,连骨头都没有,其他的就更谈不上了。《十面埋伏》同样用悬念吊观众的胃口,比《英雄》情节稍微曲折些,可以说小人有了骨头,但没有灵魂,我看不到主题。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章子怡的半露不露与死去活来。话说回来,《英雄》与《十面埋伏》的画面都很漂亮,特技效果也好,可惜只是花瓶,“武打版”的。浮光掠影,没什么分量。观众看的是个热闹。
《千里走单骑》讲一个赎罪的爸爸试图完成垂死儿子曾经的许诺,去云南拍摄一个地方戏,期间,试图帮助唱戏的人完成看看私生子的心愿。最后两个心愿未了,老谋告诉观众,沟通在父子之间的重要性。
父子情作为主题还是鲜明的,但不深刻。高仓健的面部表情诠释人物得不错,可惜,人物性格仍不饱满。这是剧本的缺陷。
也是剧本的问题,片子的节奏太慢了,老谋用风光片与民俗片来填塞时间,湖南话说是:摸羊工(是不是这三个字,我不知道,只晓得发音),意思是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当然,风光片与民俗片是美的,也增加了片子的文化底蕴,遗憾的是,成分多得比例失调。好不容易去云南找着好天,好不容易做了百家宴,但是,电影艺术的尺度是苛刻的,拍两个镜头的东西不可以肆意拍半分钟。我又有种被愚弄的感觉。联想到,我在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时候,论点可以用三五行字说清楚,我却用了三万三千字来排列组合,费劲找到的材料都不想浪费。老谋和我做了同样的事情。
深夜了,来不及说《向日葵》,在题目添上“(上)”,先撤。 June 30 我看《金刚》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
首先引用妹妹在博客里的影评:《金刚》
为它流下眼泪的一刻,始终伴随着我 昨天中午,一个饭局上听到大家说《金刚》,一个平时特威严的女领导说:"看完这个片子以后觉得,男人还不如一只猴子。"饭桌上的两位男士难堪得面面相觑。听了之后就觉得无论如何晚上要看《金刚》。可爱的小P下班时顺道去华侨城买了票,晚上我们就冲过去了。进影院时,我问小P:"三个小时的大片,你不会又像上一次一样看《无极》看到最后睡着了吧?""呵呵,这次可不是豪华厅,也不是《无极》啊。"
其后的三个小时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荒岛丛林,美女野兽,恐龙与猩猩搏斗,落日余晖,帝国大厦的跌落......从来没有这么一刻,让我更深刻地觉得人类是这么地贪婪虚伪。在金刚发现安离开她,怒不可遏地向整个世界挥舞胳膊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曾经就像这么一只受伤后发狂的大猩猩,但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向我射来,那一刻,更深刻的感觉不是伤害,而是孤独。为什么就自己看起来那么傻呢?金刚心里在想。 我奇怪的是,安和金刚唯一说的一个词是"beatiful",为什么她不说"sorry"呢?有一个朋友看完之后,说金刚和安之间不是爱情,只是人类与动物的友谊,小P说,那是她不懂爱情。是啊,除了爱情,还有哪一种情感连生命和自由都可以抛弃,誓死保卫自己心爱的人呢?在金刚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抹去眼角的泪水,我悲观地想,它是最后一个为爱赴死的生物了吧。 看完之后和小P在讨论猩猩和人类的渊源,人类的祖先就是类人猿,而属于同科的猩猩是智商最高的动物了呢。嗯,这样想想,觉得挺亲近的,只是在一些方面,我们人类为什么就和它们差那么远呢?
我的点评:务必向平时特威严的女领导婉转的说明,金刚是只猩猩,不是猴子,或者狒狒。这是常识性错误。
影评一:我看《金刚》
妹妹在博客里对《金刚》唏嘘感叹了一番,她很受感动。奇怪,我看《金刚》没掉眼泪,也谈不上感动,这与题材很有关系。做了妈妈后,现实了很多,奶瓶奶粉尿布拉肚子长痱子,整天和这些事打交道,难怪从金刚的身上看不到爱情。谈谈感想。
从技术层面讲,《金刚》是个不错的商业片,金刚搏杀的特技效果让大部分男人过瘾,同时,又极尽煽情之能事去赚取女人的眼泪。片子通过人与金刚比较,用金刚的单纯来讥讽人世界的复杂冷酷虚伪,寄托了对单纯人性的理想。
首先,我想澄清的是,金刚与安的感情不是爱情或友情,那是一种单纯的爱,金刚在身体上保护弱小的安,在精神上却依恋她。别人劾枪实弹磨刀霍霍想收服金刚,她却有颗温柔善良的心,还会在地上翻跟斗玩杂技。而金刚的这种情结,在其他动物身上都有,暂且不谈猩猩的世界是否存在爱情,子非鱼焉,知鱼非乐,这是另一个话题。如果这也是爱情,那我们需要重新定义爱情。雄性狗狗依恋女主人,有占有欲,也会舍命保护女主人的安危,狗狗爱女主人没错,没人认为两者之间也是爱情吧。其实,金刚与安之间是不是爱情不重要,我更看重的是金刚的单纯。这种单纯与执着,却是可贵的。
不得不又扯上我家童童,相当单纯,高兴就笑,饿了困了热了不高兴就哭。我有时端详睡梦中纯净的她的脸,就想,她也会恋爱吧,也会为人妻为人母吧,也会经历人生的种种苦楚、幸福、无奈与挣扎吧。
用不着悲哀,人从小到大,就向金刚向人类的进化过程一样,从单纯到不单纯。这是环境决定的,看看金刚的环境,再回首我们的世界。人,都是社会中的人。(政治课本里的?这句话不错)动物世界或许存在简单的"阴谋",但决没有"内幕交易"。
这是我理解的《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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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我不喜欢矫情的东西,造作不要紧,但一旦露了痕迹,我就不看重了。昨日看一文,云,高级白领与狗狗相依为命,狗狗才两个月大被抱回家,开始被关在厨房里呜呜的哭,白领就把狗狗放到床前就寝。狗狗趴一会儿,回头看看女主人还在,才放心的睡。我感动,因为真实。
如果因为我的观点太理性而让人觉得无趣,很抱歉。
还有个观点:因为无知而单纯。这一扯就又扯远了,暂且按住不表。 谈谈我自己 之 头发篇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 谈谈我自己(之一)
好久不写字,从头发说起
题注:书读得不多,但我是个对文字敏感的人,对通篇文章中的某些文字会特别喜欢。头发,是个中性乏味的词,不讨好。一篇讨论男人与女人差别的文章,以头发为例,以“你的新发型不好看啊”为开场白,两个女人借“发散兼跳跃型思维”,聊到明星、桃色新闻、楼下邻居等等。两个男人则三个字“去你的”收场。无奈,同为女人,哪怕对头发,也还是有些话要说。
自认是个比较老土的人,也不赶时髦。时髦的东西未必就是好的。好的东西会沉淀下来。
我对很多东西不讲究,比如头发。女子大多重视自己的头发,剪掉辫子会心疼,要反复思量。同意“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所以不能糟蹋。但是头发,是可以长的,是可“持续发展的”东西。所以发型如何,是否固定一个理发店,指定专人来理发,我不计较。
隔段时间看妹妹,每次她的头发都富于变化。各种颜色、长度以及卷曲度。哪怕是刚烫过,又会进行刘海部分的修整,或者烫上加烫。蓬松的头发当然好看,但被折腾得较为干枯。我则不然,从小到大,头发基本是自然的样子,直发但从没拉直,中分。虽然我与三毛、林青霞相去甚远,但印象中,后两者的头发也是中分。看我初三毕业照与高中毕业照,发型一样。
我从没染发。一个女友说,年纪大了,突然想尝试许多东西。我也开始关注旗袍,想去看珠峰与极光。但对头发的颜色从没动过心思。金发与褐色的头发也很好看。只是我固执的觉得,黄皮肤、中国人的脸,配自然的黑发,合适。突然换上其他的颜色,就象戴上一顶鸡冠帽,让人觉得“奇怪”。其实,张扬个性的选择很多,造成视觉上的冲击是一种。网络上靠暴露身体赚人气的不乏其人,染个绿头发,显然是小巫见大巫,私人选择,都无可厚非。
我留过短发。大学军训的时候,妹妹剪了男仔头(男仔头这个名字既不文雅又不美观,只可惜没有可以替代的说法)。我觉得好帅气,也弄了一个,并维持了一段时间。形象大为改观。我喜欢自己在四川黄龙的一张照片,短发,坐在栈道上,双手撑地,半侧面,白衬衣牛仔裤,中性,很酷。同学一句恭维的话让我很受用而至今记得:不是谁剪男仔头都可以这么有型的。邵的审美标准比较守旧。认识了一年,他对短发的我始终找不到感觉,等头发披肩的时候,才被相中,徐徐拉开恋爱的序幕。
我烫过头发,但群众的普遍反映不太正面。我对头发不在乎,也就不花时间去打理。不但头发乱,人也显得老。费力不讨好。明明烫了头,因为头发太细太软,所以有点不着痕迹。有人质疑:你烫了头么?我受刺激就干脆剪了头发,又有人羡慕:你是自然卷吧?再次晕倒。做了律师,我的娃娃脸比较吃亏。女子都喜欢别人称赞年轻,至少是“显”得年轻。偏偏我最忌讳别人这么说,恨不得贴上点皱纹,生了孩子,好不容易有了年纪的资本,我经常会给当事人暗示,我有宝宝,是妈妈,不再年轻了。顺理成章的,刚断奶,就烫了个“数码烫”。邵出乎意料的说好。我实在不知道“数码烫”与“数码摄像机”的“数码”有无共同之处。敢情数码就是时尚,就是高科技,就是卖点。
抱宝贝童童的时候,她会象拉警铃一样拽我的头发,从不手下留情。也热,于是把烫了的头发束起来,小马尾,恢复原形。罗嗦了一早上,完成了第一篇,哈哈。 June 25 倒叙:两个比喻2004年1月30日 年初九。
女人需要爱填充,才称得上幸福的女人。如同花儿离不开水,否则,就变成硬梆梆的仙人掌了。今天的日记是两个比喻。
个性要强、坚持主见的女人如同刺猬。刺猬平日里会圈起来,成球状,让人觉得十分乖巧。但亲近时,刺猬就原形毕露。但它奈何不了棉花。棉花柔柔软软的,一下就把刺猬整个儿包起来。刺猬呆在里面,觉得温暖、安全。一方面,由于棉花包容了真实的刺猬,让她觉得备受尊重与保护,而有成就感。另一方面,棉花天生的秉性让他不感觉被扎得荒,不觉得宽厚就有失尊严。因此,刺猬选择了棉花做她爱的归宿。一物降一物,即是此理。
友失恋之印象。世间美的事物固然很多。在人的感情世界里,纯真的无杂质的爱情更是奇葩。花需要水分与阳光。友的失恋对于我,就象隔着一层玻璃看到:阳光顷刻间消失了,友双手捧着两个人苦心栽培了六年的花儿,一个劲儿浇水,一个劲儿哭。眼看着花儿走向枯萎逐步凋零,我却爱莫能助。我为此心痛而哭泣。虽是只字片语轻描淡写,只有过来人,才明白曾经的苦楚。 童童第四个月的表现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
童童在3月7日这天满一百天,我们没有进行特别的活动。3月6日带童童去医院打针,顺便体检。童童重16斤(去掉了1斤的衣服),身长是61.5厘米,大夫说肥胖。
刚用吸奶器的时候,奶水还算多的,后来因为让童童吸得少了,每天基本用吸奶器吸四到五次,再喂童童,所以奶量逐步下滑,少的时候一天只有200-250ml。二月底三月初忙着写论文的事,实在没有时间洗洗涮涮吸奶器与奶瓶,偶尔喂宝宝时发现她吸奶的能力增强了,吸的时候比较用力专注、时间延长了、没有再哭闹,同时,也因为奶少了所以珍惜喂宝宝时那种满足的感觉。所以决定抛弃吸奶器,再亲自上阵喂宝宝。
发现了二点好处,一是晚上轻松很多,由于不用冲奶所以没等宝宝大哭就可以吃上奶,我在床上喂上几分钟宝宝就会昏昏欲睡;二是随着喂奶次数的增多奶量也多了。但宝宝的饭量一直没怎么增加。偶尔吃奶粉的时候,100ml左右一餐。如晓羽在网上说的,母乳喂养的妈妈要承受家人的压力,我看了文章所以有思想准备。果不其然,邵、妈、小付都在质疑我的奶量而老说宝宝吃不饱没长之类的泄气话。
哺乳,是女人的价值之一,有一种无法言喻的自豪与满足感。
讲讲过去这段时间童童的表现: ——心情最好的时候是早上,会大声的连续发出各种声音,容易被逗笑。偶尔,她的怪声音让人很难模仿。 ——基本摸清楚了她的生活规律,白天每隔两个半小时吃一次奶,吃完一个小时要喝一次水。晚上可以三到四个小时吃一次,偶尔可以连续睡上五个小时。除了精神亢奋的情况外,一般醒来两小时就困,这时候需要抱着哄哄拍拍,但她还是会“闹觉”,睡着前要“哎~~~”个半天。 ——喜欢洗澡,安静,不哭。以前洗完穿衣服的时候会哭,现在不会了,而且表现得挺享受。
——娱乐方式有以下几种: 让她自己躺在沙发上,她边舔手把头扭向一侧,很有翻身的欲望但两条腿都抬得高还不懂怎么使劲儿; 让她睡在小车里在小区里逛或在厅里转悠,这时的她较为安静,喜欢看别人做各种各样的姿势,如果没有什么高招,不妨给她做广播体操,她看着看着会笑; 让她坐在腿上面向前背靠着大人,然后在她眼前转动音乐塔(五种颜色的圈圈从大到小套在一根杆子上,在转动时发出音乐)她起初看时没有反应,现在看着会笑; 再就是老方法:抱着她在房间里转,在照大镜子时,她会专注着看着我,亲下她脸颊,然后对着镜子说:谁在亲宝宝啊?她乐不可支的扭头把脸面向我,有点点害羞的样子。状态好时,亲几次,她就笑几次。 ——屁比以前少了,但还是臭臭。晚上听到一连串放屁的声音,就知道她快醒了。我说她是臭屁虫,爸爸说她是毒气公司的经理。以前,她是在吃奶时放,用阿姨的话说,是“扭屁”,涨红了脸边扭边放屁。现在不一样了,放屁时很用劲,两手握拳,两腿抬高,有时喊上一嗓子。 ——我们开始逐渐让她尝试奶以外的食物,上周四开始给她喝鲜榨的橘子汁(兑一半的水),因为有点酸,加了点葡萄糖,一天一次,她可以喝80ml。今天开始喂苹果,她皱着眉,有点想哭着排斥,但最终还是吃了个小坑坑。 下周二,宝宝就满四个月了。 童童差一天满三个月2006年2月27日星期一
明天,童童就满三个月了,时间过得挺快。我已想不起宝宝在医院里在月子里长什么模样了。好在爸爸给宝宝录了像,刻了盘给我们,很珍贵的片段。
过去一个月童童的进步
——童童现在趴着的时候已经可以比较稳定的抬头,这证明她的脖子慢慢开始有力量。
——从年初二开始第一次在清醒的状态下笑(被称为有意识的笑容),现在童童每天都对我们报以微笑,有时还会笑出声。
——最近,童童开始越来越频繁的伸舌头、用舌头添嘴唇、用手抓脸、吃手。原来,吃手也是有技巧的,童童目前还只会将小拳头放到嘴边,用舌头添食指的侧面。有时候张开了嘴,手却不能放到准确的位置。大概是脑的指挥与手的动作有个逐步协调的过程。
——眼睛大不大、嘴小不小,现在还没有定论,可以确定的是,脸圆肉多。
童童最乖的时候,可以躺着和我们玩,做体操、踢腿。和她说话时,她会很专注的看着你的嘴。时而也会发几个音,时而会笑笑。一般乖的时候,我们得抱着她在房间里转,她很好奇的东张西望,尤其喜欢看灯。这个时候,她安静不哭闹,但只要大人一坐下来,她就立马涨红脸哭。我们一看她脸色不对,没等她哭出声,就又抱着沉甸甸的她继续转。不乖的时候,就是哭(大概是因为我们曲解了她的意思,她困的时候让她吃,她要吃的时候却哄她睡),而且嗓门特大,需要我们左哄右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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