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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1 "中国民谣之夜"印象2006年7月31日星期一
“中国民谣之夜”印象
前晚和妹妹去听了场糟糕的“中国民谣之夜”演唱会,那是晶报五周年生日答谢客户的活动。很不幸,所谓的“中国民谣”给我“闹腾”的总体印象,繁复的打击乐器、强劲的节奏淹没了歌词,面对歌手的撕心裂肺声嘶力竭,我始终无动于衷。第一首歌,歌手上来没有自报家门,更忘了介绍曲目,那首以“妈妈”为主题的歌旋律单一,却长得出奇,典型的“摸羊工”(湖南话,即是拖拖拉拉敷衍了事)。
我、妹妹、妹妹同事百般无聊,忽然发现了个乐子,啤酒泡沫般的暗黄色圆形灯光总投射在对面主席台上,还来回晃动,可怜的领导们象个木头道具,怵在那里。于是乐不可支:“怎么拿领导开玩笑”。“领导应该有(被灯光照射的)感觉吧”。“大概这是领导的要求,感觉象是在酒吧”。“可惜少了啤酒”。“也不能扭动腰枝、群魔乱舞”。作为活动的东家,晶报的领导心里也许对这样的演出深深的不以为然,为了政治需要,却坚持正襟危坐的在主席台上,交头接耳都很少。
同作为看客的我,不放过自由与随性的幸福,索性除了拖鞋,盘腿坐在局促的凳子上,歪着脑袋,心如止水,等着被点燃,等着带点异域风情、悠扬旋律、安静叙事的民谣出现,可惜迟迟出场的艾静和崔健让我冷到最后。夹在艾静和崔健中间出场的乐队,创造性的让京剧乐器和电吉他同台献艺,坐在凳子上演奏的主唱近乎癫狂的上下甩头,刺耳的声音让我避尤不及,期待变成了忍耐。我和妹妹面面相觑:这是音乐么,还是应该质疑我们的音乐鉴赏能力。听过西方什么颁奖晚会上的“民谣”,安静的音乐配上简单的歌词来讲述一个故事,清晰的吐字,一点不混沌不嘈杂。
晶报也有媒体的通病,免不了虚张声势夸大其词,“中国民谣”实在是个太大的名字。盛名之下,给人以太多的期望。在混淆了摇滚与民谣后,此番登台的几个乐队在浩瀚星空里,实在没有耀眼的光芒。
三个多小时的喧闹中,我努力搜寻着歌词,听清的不多,有一句好:做自己的主人。
可惜错过了上周朱哲琴的演唱会。今晚我写字时,中途被童童的哭声无数次打断,还一度替保姆的班,抱着宝宝站着露台上左右轻轻摇晃,七夕夜里的星星很清澈,录音机里放着童谣“王老先生有块地,咿呀咿呀呦,他在田边养小鸡,咿呀咿呀呦。”每天都在儿童医院折腾半天的怀里的童童有些倦意,但仍不放过我蚕丝睡衣的带子,安静的津津有味的嚼着。替班回来,带上耳机,反复听《阿姐鼓》,伴着这旷野中的浅吟低唱,写完了上述的日记。
喜欢一首歌,我会不厌其烦的反复听,就象对《蓝莲花》一样,一直听到这首歌在心里生了根才罢休。童童入睡,深夜里台灯下,自由的时间里,做自己的主人。共勉。
July 24 陈丁财的真实故事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
陈丁财的真实故事
在医院证实我怀了宝宝的当天,在另一个医院,邵的爸爸被检查出得了直肠癌。手术后,邵爸接受化疗,同病房的陈与邵爸年纪相仿,64岁,广东人,胃癌晚期。出院后的一次闲聊,邵爸饶有兴趣的和我们讲述了陈的戏剧人生。整理成如下文字:
陈的大老婆为他生了四个女儿。大老婆家境富裕,炒股票赚了不少钱。陈却是个风流成性的人,因为强奸罪在惠州监狱里呆了十五年。离婚后,大老婆把四个女儿抚养成人,其中一个靠着毒品挣了不少钱,买了别墅。出狱后,陈去酒楼吃饭时看上了前台结帐年轻的小妹,骗她说,嫁给我,把别墅送给你。陈于是娶回了年轻的二老婆,没办结婚证。后者发现与愿景天壤有别。别墅不是陈的,两口子住在女儿名下的一个单间,开个单车铺靠修单车为生。陈与小妹生了三个儿子,今年分别是十岁、六岁与四岁,没办法上户口。陈得知自己得了胃癌后,把六岁的儿子送给小妹的姐姐抚养。医院里,陈无不自豪的向邵爸夸耀:我叫陈丁财,你看,我又有丁,又有财。不要担心医药费,我的大老婆和女儿们都有钱,她们会送钱给我。除了年轻的老婆送饭外,其中一个女儿还是在病房里露了面,但凶巴巴的对父亲说,谁会来看你,当年,我们和妈妈坐了很久的中巴去看你,你不见。女儿们最终为父亲结清了医药费。只有天知道,当年陈对大老婆和四个女儿做了多绝情的事,未改嫁的大老婆又如何把孩子们拉扯大。
邵爸最近去了趟宝安,按陈留的地址想去上门看看病友。回来后的神情有些黯然:
陈在半年前已经去世了。最后的日子里,他吃不下东西,每天骑着小电单车闲逛,这个做鬼也风流的人,靠老婆一人守着单车铺,自己又去找年轻的女孩子玩儿。陈去世前,女儿答应照顾后母及两个弟弟。现在却借口卖房子,要母子扫地出门。修单车如何能养活三口人,二老婆正在找合适的人家送掉小儿子,大儿子可以帮忙干干活。当下,二老婆和女儿为了房子的居住权发生争执,后母无奈之下报了警,并要大儿子守在房子里看家。谈及父亲的死,大儿子说,死了好,这样他就不会打我们了。
世事难料,但有些事却已注定了,生活仍在继续……。 July 23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下)2006年7月23日星期日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下)
养鱼的故事
大鱼缸与十几条各式小鱼是作为爸爸的生日礼物被搬回家的,只有四条颜色形态各异的金鱼最后存活了下来。不知是谁的主意,家里四口人各认一条金鱼,并分别取了英文名,只记得我的金鱼叫凯西,妈妈的金鱼叫芭芭拉。芭芭拉是条头戴红帽子的白色金鱼,吃食的时候,欢喜得上窜下跳,很活泼,是我们的最爱。没有什么养鱼的知识,基本靠鱼缸的换气与过滤装置与鱼儿自身的生命力。想想,这四条鱼在我们家住了一年多也真不容易。
在爸爸家养鱼,有两件事不能忘却。其一,是妹妹在博客中曾两度提及到的事。一天,晚上还活蹦乱跳的芭芭拉突然奄奄一息。飘在水面上肚子没有朝上,游不动了。她侧着身子一直张着大嘴努力喘息,但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这情形持续了两三个小时。芭芭拉垂危之际,我守侯在鱼缸旁,很无助,心痛得泪流满面,束手无策。爸妈都很难过。芭芭拉是凌晨时分走的,多年来,根本无需回想,她的模样就会浮现在我眼前。这条头戴红帽子的白色金鱼,这条时常欢喜得上窜下跳的小鱼,一直装在我的心里。
其二,我大学的时候,曾举家出门旅游。鱼儿成了临行前需要妥善安置的对象。楼上的邻居很友善,欣然接纳了我们的大鱼缸与里面的住户。回来的时候,看到可怜的鱼儿身上粘着很多白色鳞片一样的寄生虫,它紧紧吸附在鱼儿身上,让人好生心疼。赶紧买了药水与鱼儿一起倒进脸盆,我用小牙签轻轻把寄生虫一个个拨下来,这才息事宁人。
不记得什么时候起,爸爸家就没再养鱼,大鱼缸被蒙上了一块布,就此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我婚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养鱼。一次,邵单位组织去短游,邵捡了好些贝壳、小珊瑚、石头回来。为了安置这些东西,我和邵去艺展中心挑了个瘪平的小玻璃鱼缸,买了八条小鱼。把玻璃鱼缸摆在茶几上,换各种角度好好端详,小鱼儿在里面穿梭游曳,赏心悦目。
邵是最初嚷嚷要养鱼的人,但自从鱼儿进了家门,他又嘟囔着小鱼不好看,要养小丑鱼云云。日常换水清洁喂食都是我的活儿。小玻璃鱼缸在一次换水时磕了个洞,好在把鱼儿都抢救了回来,装进了邵单身时洗衣服的蓝色大塑料桶。挺着个大肚子的我更为关心未出生的宝宝,懒得给鱼儿整个新家。几条鱼儿就只剩下一条还活着,且已病入膏肓。我心有愧意,当晚和邵买了个有换气过滤装置的鱼缸回来,又添置了几条小鱼和她做伴。原因我没和邵说:希望最后这条小鱼在走之前有个舒服的新家。果不其然,生命力最顽强的小鱼在一两天后走了。虽没哭,但实在舍不得把小鱼冲进马桶。于是就这么晾在鱼网里。一日,邵发现鱼干后厉声惊呼:你为什么不把死鱼扔掉?并由此对肚子里的宝宝说妈妈是变态佬。
新鱼缸买回来后,环境大为改善,曾经有段时间水草还蓬勃生长。新买的鱼儿日子过得还算惬意,其中的几条比八个月的童童年纪还大。
这个月初,我们搬到邵二姐家住半年。在我的坚持下,把所有的植物连同鱼缸都搬了过来。
邵二姐家露台上也摆着个硕大的封闭式鱼缸,曾几何时,几十条小鱼住在里面,熙熙攘攘,一派繁荣景象,好不热闹。被人遗弃多时后,现在变成了一座颓废的空城,绿色的水与一缕缕缠缠绕绕的水草,寄居着好些小螺丝。死气沉沉的“鱼间地狱”里,我们无意中窥探到,居然还存活着两条小鱼,喜出望外,决定解救。其中一条小红鱼在恶劣的环境中生活的久了,很孤僻,搬家后,离群索居郁郁寡欢,没多久就去了。剩下的这条与童童的鱼哥哥姐姐们愉快的生活在一起。
July 22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中)2005年7月21日星期五
童童的第二颗小牙已经与第一颗牙齐平了。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中)
与蜗牛、虾米、蝈蝈相比,兔子是我童年时代养的最大型的动物。
我家和食堂分别位于求是大院的对角线两端,我是怎么捡着了兔子,或者兔子被爷爷种在院子里的各类蔬菜吸引来的?无从查实。但印象中贴了告示,意思大约是:谁家丢了兔子的来我家取。我们把以前养鸡的大铁丝笼子来装兔子,倒也还敞亮。小孩子的爱心终于有了依托。那是一只雪白的小兔子,我和小朋友用砖头把她圈起来,她一蹦就出来了。夏天的时候,我们拿吃剩的西瓜皮喂她。一次,她从笼子里跑了出来,爷爷种的一小片白菜地被她扫荡后,变得七零八落。爷爷自然是心疼他的菜,打不了兔子,就拿我发火。这事被我写进了当时的日记。童年的记忆总是支零破碎,故事的结局怎么样了,兔子送人、病了、还是又跑了?已经淡忘。
妈妈领着我去菜场,买了一条小狗想做汤料好好进补。哪知回到家,我死活要养,妈妈奈何我不得,于是也找了个笼子。很普通的棕色短毛小狗,机灵得讨人喜欢。在阳台上,他还把我爸的裤子给尿湿了,当时只觉得好笑,却没有察觉爸爸对狗狗的不接纳。我在日记里给他取了名字,叫方茸。正在和他培养感情的时候,爸爸做了一件让我伤心的事:那时,我们小区的周围比较荒凉。不象现在的小区,经常能见到带着狗散步的人家。印象中没有哪家养狗。一天晚上,外面有狗狗在叫唤,小狗听了很兴奋,就遥相呼应,起此彼伏,这本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但也让人不得安生。爸爸没有叫醒睡梦中的我,而是固执的觉得让邻居(都是单位同事)听到了影响不好,当晚居然把小狗送到外面去了。妈妈事后说,爸爸回家的时候,小狗一直在后面跟着,但爸爸没有把它抱到楼上来,小狗又在楼下叫唤了一阵子。第二天,已不见小狗的踪影。妈妈估计,是被附近工地的工人抱去当汤料了。我是个很自负的人,极少有后悔的事情。但我很后悔:当晚,狗狗叫得那么凶,我怎么就没醒呢。想到被遗弃的小狗,我就又忍不住哭。爸爸在我心目中,一直是很正面传统的形象,惟独此事,他做的不光彩。
贝贝是邵阿姨养的狗,几年时间内我们见过几次面。婚后的一个春节,邵阿姨回无锡。邵的父亲遂答应帮她代养贝贝。于是,公公与贝贝在我家小住了十几天。贝贝是只北京哈巴狗,对生人比较凶,毛色不错,大眼睛微微有点突出,耳朵有只耷拉了下来,年纪已不算小。且娇生惯养,她只吃烧鸡(一次我拿烤鸡喂她,人家嗤之以鼻)。
我对狗狗从来抱着友善的态度。因为没有保姆,家里的地板与阳台不能每天保持清洁,但贝贝喜欢到处趴着,所以我不允许她上布艺沙发或床。她每次跳上沙发,我就把她抱回地上。她很聪明,懂得我的意思,就很乖乖的呆着,但这不等于她放弃了上沙发的念头。等公公往沙发上一坐,用手拍拍旁边的沙发,贝贝立刻顺水推舟,跃上沙发,半趴在公公腿上,我只得作罢。但只要公公不在,贝贝上沙发总不能得逞。
我很清楚贝贝的喜好,她经常在我脚边翻身过来,肚皮朝上,四条腿勾着,我用脚轻轻的给她肚子按摩,她会露出很满足享受的样子。贝贝一般在带她出门散步的时候解决排泄问题,但趁着我们不留神,也有做坏事的时候,共有两次在床上拉尿的记录,开窗通风,但气味很难散去。带贝贝出门,才知道她的气力,我用绳子基本拉不动她,反倒是撒欢的她拽着我跑。与贝贝相处得不错。等送走她,打扫卫生,发现随处可见的白色细细的狗毛,这让我下了个决定:有朝一日自己养狗狗,一定养短毛狗。至于漂亮的长毛狗,还是欣赏人家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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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如果童童也喜欢小动物,我一定会支持她的爱心与责任心,善始善终。安置个舒服的家,好好的对它,如果它去了,要埋葬它,并陪着女儿哭泣。孩子的心啊,难得的纯净。不给童童留下我曾有过的伤痛。 July 17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上)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
童童在五个半月的时候发烧,六月半拉肚子,刚过七个月咳嗽。我们这阵子每天一大早去儿童医院报到,身心俱疲。生完宝宝后我的体质大不如前,先是跟着宝宝发烧,现在宝宝的咳嗽还没好我又得了重感冒。
撇开客户的活儿保密协议与保密制度不研究,一边清理我的鼻子,一边写写我与动物的故事。
谈谈我自己 之 动物篇(上)
写这个题目,源于我妹博客里曾两度提到我为鱼儿哭“可见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一个为小学班主任和不再复活的小鱼儿就能落泪的人啊。”,“这个在失业期能为死去的一条鱼整整哭三个钟头的女人”。邵也曾为了养鱼骂我是“变态佬”。感觉有必要解释一下。
我喜欢动物,但多少含有叶公好龙的成分,鱼儿例外。
喜欢大象
小时侯,在《儿童文学》里看了一篇《象冢》。冢,即坟墓。这篇小说以拟人的手法讲述了大象,这种群居动物的感情世界。很悲凉的结尾:大象经历了起起落落的岁月后,静静的离开象群,选择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庞大的身体躺下去,从容等待死亡的来临。由此喜欢大象,富有力量却不失敦厚淳朴。
蜜月旅游,在泰国的国家公园里看大象表演,近距离的接触了它。大象尽管皮肤粗糙,皮肤上稀疏的毛又粗又长,但仍是一副温文尔雅的形象。当然,大象被触怒时,也会发彪,让人触目心惊。喜欢归喜欢,有点叶公好龙,我不敢把香蕉递到大象的鼻子跟前,让它卷走。拍照的时候,我特意的选了头小象,骑上去,怕怕的,拍出来我的笑容有点勉强。
我喜欢木制的大象做成的工艺品,也就不足为奇。
喜欢马vs害怕骑马
自认是爱美(做广义解)的人。喜欢羽毛球与游泳,除了自己擅长外,觉得这两种运动的姿势很美。喜欢马也同出一撤。静态和奔跑中的马,大眼睛长睫毛,浑圆的肚子,均称的四肢,造就了健美的体型,象个力量型运动员。下垂的鬃毛与长尾巴随风飘浮,飘逸的感觉。相比之下,骆驼就差远了。马术表演或比赛,小圆帽、修身的衣服与长靴,让人英姿飒爽,增加了观赏性。
很久之前看过一部片子〈马语者〉,谈马与人相处的,印象不错。
喜欢归喜欢,同样是叶公好龙。我害怕骑马,一方面我不熟悉我所骑的马,还有个深层次的原因:〈gone with the wind〉中白瑞德的爱女因为从小马上翻了下来而身亡,造成了我心理上的阴影。
去较为偏远的旅游,免不了要骑马。
我大一的时候,全家人去九寨沟玩,关于骑马两件事印象深刻。爸爸、我、妹妹各骑一匹马,爸爸为姐妹俩拍照。不想,在爸爸按下快门的一刹那,他的马随地排泄,很粗的水龙头的流量,哗哗直流。经验老到的爸爸不由的手抖了,现在这张模糊的照片还安静的躺在相册里:马上的我和妹妹,都是男仔头配T恤短裤,很健康的样子。照片里的我,骑着马面带微笑。照片外的我,骑着马却惴惴不安,虽说没有花容,但并不防碍大惊失色,在马奔跑的时候,更不由大呼小叫。这让以骑马为乐的爸爸颜面扫地,一次他忽然当众呵斥我,内容不记得了,总之是熊包脓包之类的话。不想,女儿只要在马上,就是惊魂未定。事后,我纳闷:妹妹就不害怕么?私下探询才获知:当马跑时,妹妹闭上眼睛来掩饰她的恐惧。笑笑,我说呢。
大四毕业前夕,我们一行五人到云南旅游。前往云杉坪、碧塔海的时候,多次骑马上山下山。路况不好,我担心马脚下失蹄,仍是怕,但换了种策略。上马前与骑在马上,我一路上不厌其烦的叮咛牵马的人,“让马慢点走慢点走,掉队了不怕,慢点就好”。牵马的人年老的年少的都有,我与他拉家常,“家里几口人啊这匹马几岁啊叫什么名字脾气好不好啊”,目的很明确:征得马夫的好感,让他家的马慢点走。事后,被同行的谢夸我嘴甜。一次,邵的马走得快,但同时又贪吃,干活进食两不误,时不时往灌木丛一钻,吃草。邵不懂得用缰绳,就只得由着它,看得人好笑。一张大家骑在马上的合影就是明证:其他三人的马是站立着的,我的马在向前迈步,只有邵的马扭着脖子吃草顾不上看镜头。还一次,我的马和谢的马是感情很好的两兄弟,一路上两匹马你追我赶,一匹经常要蹭另一匹的屁股。那时,开始有了点骑马的常识:当马上坡的时候,身体尽量往前倾,反之亦然。当马小跑起来的时候,我的情绪就又开始起伏。
毕业八年后,去稻城亚丁旅游。从亚丁门口到落绒牛场,要骑马两个多小时。由于路面平坦,骑在马上的我,终于放松了警惕的神经,随着马迈步的节奏,晃晃悠悠,终于有心情可以在马上看看沿路的玛尼堆与原始植物、顺带给妹妹拍拍照了。
************************************************************************* 深夜的暴雨把我拉回现实,去阳台上抢救晾着的女儿的衣服和尿布。经过卧室,酣睡着的邵睡在一米八床的边缘,一个指头就可以把他戳到地上。 July 11 倒叙:随想——节选2004年9月14日日记今天有朋友问:为什么突然开博客?我交代如下:我妹开博已经半年了,写得好。6月中旬的一篇写《磕磕碰碰的两姐妹》,看了又看,有些细节失实,我要写,为自己正名。
我写日记,绝大部分是叙事性的,叙事中掺杂议论。看似流水帐,但生活的趣味就在细节。
这些日子,为了博客开张,不仅把所有电子文档的日记都搬了上来,还连写了六篇,写到最后一篇有点累。往年日记的产量不高,最多的是2004年,也就二十三篇(包括一篇上万字的游记)。今年的字要多些,一是童童出来了,生活重心发生了战略性的转移,人生的开端总是充满了期待与惊喜。二是开了博客,总要对得起群众。但我不喜欢有压力,尤其在写字上,一定要随性。人生的条条框框已经够多,何苦再作茧自缚。
从2004年日记中节选了我比较喜欢的一篇随笔,其实与开博也有点关联,与大家共勉:
大部分的时间,我们循规蹈矩的生活。带上或厚或薄的面具,为了保护自己,不敢流露出真性情。笑容是虚伪的,说话是客套的,行动是例行的,一切合乎规范合乎道德。一个人的时候,有人听歌,逛街、钓鱼、看碟、牵着狗狗散步、远离城市远离人群去山里海边亲近自然,写字写文章。或者什么都不做对着电风扇发一会儿子呆。心会因此沉静下来,愉悦起来,轻松的状态下有所感觉。人的娱乐会显现他的真性情,他内心的声音。
而另一方面,音乐、运动、风景、图画以及文字很容易让与之性情相投的人沉醉,有麻醉的作用,这里的麻醉是中性词。记得在网上转悠的时候看到一句话很好:我的文字给与我的灵魂相通的人看。打动我们,让我们心灵上有所触动的原因十分简单:作者与我们在一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有共通之处。我们去寻找喜欢的与我们相近的文字、音乐、电影,而后者对我们的影响深远。就象一双手用一个小锤子去打磨一块石头,塑造出的人格、品位、修养、价值观是作品。
人是矛盾的动物。为了保护自己而掩饰感情和思想,渐渐磨灭了个性。保持弹簧的距离。而当发现别人与自己的灵魂共通之时,十分珍视,那份感动,内心的感动。感触到真情时,我总忍不住要落泪。 July 10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二)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回忆过去的片段,就象给金鱼缸换水,沉淀的东西慢慢浮现上来,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要说明的是,回忆只对自己有意义。
这次话题全部与性别有关。写着写着,自觉很干涩,真实但不好玩儿。没兴趣的观众大可跳过此篇。
布娃娃
布娃娃,在每个女孩子的童年中都会占据一定的位置。我的记忆中有两个布娃娃。
照片上看,一个布娃娃早在我和父母住在高桥的时候,就被我抱在手上了。那时,我被围在四方木头栅栏里,穿着臃肿的棉衣手抱着布娃娃,等待外婆给我喂饭。没多久,我随爷爷奶奶北上,花布外衣、头带睡帽的胖娃娃留在了长沙。我八岁回到父母身边生活的时候,布娃娃已经是妹妹的。遗憾的是,这个娃娃被邻居家的小孩用圆珠笔在脸上划了道道毁了容,并且不知在哪次搬家后,就再没见她的踪影。
第二个布娃娃是奶奶给我做的。去北京后,我一直想要个布娃娃。但奶奶却给我买了金属制的玩具,大小不一的棍棍条条板板,通过螺丝可以组装成吊车等各式机械品。后不知怎的,奶奶忽然动手给我做了一个布娃娃。估计心灵手巧的奶奶这是第一次做布娃娃,成品很粗糙。黑毛线做的头发屈指可数,五官是彩笔画上去的,红上衣花裤子的布娃娃花了奶奶不少心思,却不漂亮。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我回长沙后她就立在北京奶奶的玻璃书橱里。奶奶脑溢血后,右半身瘫痪,靠左手写字吃饭画画。这个布娃娃在我心里的分量一下重了许多。
过家家与高原
过家家,是女孩子童年时重要的娱乐项目。高,算是我最早的异性玩伴,典型北方人的模样,胖胖的很结实,虎头虎脑大眼睛。一次杂志社的食堂卖虾,他带了些给我,拿回家,居然有些虾还是活着的,于是拿玻璃瓶装了水,养了一段时间。高的妈妈又矮又肥,在他爸妈的卧室里,挂着好些红色的小灯笼,那是他父母结婚时的物件。一次我们玩过家家,高制订规则:踏进家门口起,就算结婚了。我心里嘀咕:就这么结婚啦,但嘴上不好说什么。
离开北京后,我差不多每年都回北京过暑假。开始,高还来找我玩,后来就渐渐疏远了。多年后的一天,走在院子里,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飞快驶过,虽然只看到了背影,但直觉很强烈:那是高原。很奇怪自己没有喊他。估计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情窦初开
小学三年级时我回到长沙。开始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同学们会进行配对,会说“谁和谁好”。曾有人恶作剧,在座位边的墙壁上写“方征喜欢XXX”,我把委屈写进日记,老师的评语是:身正不怕影斜,脚正不怕鞋歪。出版局的一堆孩子也曾把我和另一男生关在地面车库里捉弄。
姚侃,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她母亲也是出版局的。注意他,始于他的头发很特别,我坐在后排,和其他男孩子不同,从后面看,他的发型是个倒着的桃子,尾端尖尖的。姚是单眼皮,样子说不上出众,但绝顶聪明,淘气但不算出格,是学习委员。有段时间我们坐同一排,上课回答问题,我从来是不积极的。但只要见他举手,我就跟着举手。
班里一次玩游戏,一堆人在操场上疯跑,一个人去拍另一个人,后者要用一手按住被拍的位置再去追别人。等到姚拍人时,奔跑中的我隔着好些人基本看不清他,但有种默契:他追的是我。果不其然。轮到我拍的时候,我抓的人是我的男同桌,甘,但拍的部位有些尴尬,引得男同学们一阵坏笑。甘挂着羞涩的笑容继续追下一个人。
姚和我中午一同回出版局吃饭,路上基本没话。等到我要上楼梯他要直走的时候,他就唱费翔的《你是冬天里的一把火》里的那两句:“我是喜欢你却没对你说,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算是表达了。忘了是几年级,我得了严重的中耳炎,半边脸都肿了,请了几天假去打针,等回学校的时候,姚就转而对一个能歌善舞的女孩子“好”了。那个女孩子姓任,样子与学习均平平但有好嗓子,我至今记得她唱的“小燕子”。
姚与我一同考上长沙一中,但不同班。我来深圳后,曾婉转打听过他的下落:高考被保送到了上海纺织品大学。也是多年后我和家人夜游上海,走在路上,迎面走过来一群人擦肩而过,同一个小学比我低两级的妹妹很肯定的说:我看到了姚。我已无心回头求证。
过去了,就珍藏在回忆里,挺好。
羞愧难当而大哭
小学毕业的时候,和同学们相赠留言。给我的赠言大半涉及到:要坚强,不要哭之类的话。小学哭得多不多,我早已忘却。惟一次当众大哭,铭刻在心。
那是学校搞班级跳长绳比赛,两人各执长绳的一端,其他人鱼贯而入,循环反复,固定时间内跳绳人数最多的班级取胜。我们班练了好久,但我怕舞动的粗绳打到自己而一直无法消除恐惧(就象我高中不敢跳鞍马一样)。就是这恐惧,让我在比赛中踩绳,耽误了时间,班级没有胜出。自尊心与集体荣誉感让我羞愧难当,在操场上宣布获奖班级时,不由得大哭。小个子班主任一个劲儿安慰我。
小时候的日记,但凡写到羞愧、后悔的事情,都会写一句话:真想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也不知道这话从哪儿学来的。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一)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谈谈我自己 之 朝花夕拾篇(一)
回忆过去的片段,就象给金鱼缸换水,沉淀的东西慢慢浮现上来,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要说明的是,回忆只对自己有意义。
高跟鞋
在没有穿高跟鞋的年纪,但凡与家人拍集体照,都要悄悄踮起脚,否则,就会比踮起脚的妹妹矮一点。
对妈妈的高跟鞋没有记忆,可能与她的朴素有关。只记得,小学语文老师也兼班主任,严峻。这个小巧的女老师,有双蓝色的坡跟鞋(象是牛仔布做的),match她袖珍的脚。
记忆中的第一双高跟鞋,是在上高中时穿的。坡跟鞋,棕色,样式有点复杂的廉价货。在哪买的、谁买的,已没有印象。只记得,那鞋穿在脚上,明显大了一码半码,走起路来有点拖泥带水,为此还被同学笑过。没想过买双新的,只因为它高跟,也就凑合着穿。
被罚站
古人云:面壁思过。父亲与小学班主任,是曾通过罚站来惩戒我的两个人。面壁的心情是不会愉快的,但似乎没有达到思过的目的。
父亲火冒三丈的时候,偶尔会冷不防打我和妹妹的脑袋,这必然会引发母亲和他的争吵。因此,父亲通常惩罚我们的方式是:“去,去阳台上站着,去外面站着”。站个好一阵子,就会被叫到父亲跟前,进行思想教育。
小学时我是中队长,但也有淘气被罚站的时候。当年的松桂园小学不大,三个篮球场的面积夹在中间,五层教学楼与老师宿舍遥相呼映。小学班主任住在宿舍一楼,位置靠近校门口。在她家的墙根儿前,我曾经和几个同学被罚站。
打架
我和妹妹年纪相仿。这就注定我们从小会为争风吃醋为打小报告为争玩具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印象较深的,是一次争执中,我们互把对方的课本封面撕烂后,都哭了。“谁先动手”这个关键问题,已不记得。自认是很珍视书的人,别人在我的书上写字,我会因为字不好看而感觉不舒服。何况,我的课本封面面目全非。这刺激够大的。
对书的洁癖
洁癖似乎是处女座的专利,射手座一向以大大咧咧不拘小结著称。射手座的我却对书有洁癖。我喜欢我的书全部整齐完好。
小时候,我的字不太好看,但只要在书上写字,一定做到工工整整。在书上做笔记划线的时候,我基本用尺子。很少把书折角。且非常排斥别人在我的书上做记号或写字,全因不够美观。这个洁癖,保留至今。
小时候有包书的习惯。在北京上小学的时候,我的课本与练习本全部用白色纸包好,爷爷执毛笔用小楷题字,“练习本 XX小学XX年级XX班 方继征”。曾几何时,一度盛行,花钱买各种颜色的半透明塑料书套,把课本套起来。于是,语文是红色的,数学是绿色的,化学是黄色的……。中学的时候,我们选用花花绿绿的旧年挂历或硬纸杂志来包书,只是不写字了。包书的趣味在于:课本原是通用的物件,穿上外衣,因为审美喜好而变成有个性的自己的东西,觉得好亲切。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精美的餐具会增加食欲。 July 03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下)2006年7月3日星期一
影评三:永远把爱放在心里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下)
把两个片子放在一起谈,因为主题都是讲“父子情与沟通”,都以遗憾收场。我推崇后者。
1、 两个片子的取名有异曲同工之处。
两个片子都以线索为题。“千里走单骑”是个地方戏的名字。父亲误以为是儿子的心愿,而去云南辗转拍戏给垂死的儿子看,为了乞求多年来疏离的儿子的原谅。但其实,片子到了后半段,父亲才获知儿子只是随口一说,拍不拍地方戏已经不重要了。儿子弥留的最后一刻,父子没能相见,父亲的努力似乎是徒劳的,但还是获得了儿子的谅解。望名思义,我想当然以为片子是讲高仓健骑自行车环游中国的故事,呵呵。
《向》中,是因为父亲喜欢种向日葵,片子对向日葵的着墨不多,只是到结尾,儿子抱着宝宝回到宿舍,看到了向日葵,但离家出走的父亲并没回来,再次点题。向日葵除了代表片子里的父亲,还有什么深意,我没看出来,可能与导演张扬的父子情结有关。
2、《向日葵》的丰富与细腻。
《千》将父子关系的一个片段,用“拍摄地方戏”进行连接,无限放大。父亲忍住悲痛努力赎罪,情感与形象较为单一。高仓健的沧桑与坚忍表情也无力改变人物的单薄。儿子部分则只通过女儿的两三个电话来交代,做了虚化处理。《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老爷不见其面只闻其声,《千》里的儿子则更是模糊。两代人的隔阂原因,一笔带过。社会背景是虚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八十年代还是九十年代,都无关紧要。老谋似乎更热衷于拍与主题无关的地方风光与民俗。
与《千》相比,《向》的内容丰富得多,真实,张扬注重细节,表现得细腻。
《向》讲述了儿子成长历程中,复杂、充满爱与矛盾的父子关系: 儿子突然要面对平反回家的严厉父亲;父亲一厢情愿的培养有潜质的儿子画画;父亲把想离家做生意的儿子从火车上拽下来;未经儿子同意父亲擅自送儿子的女友做人流,葬送了儿子的初恋;儿子画画有成邀请父亲去参观画展;父亲希望抱孙子但媳妇怀孕又打掉了,父亲离家出走,儿子升级做了父亲。基本上,每个时期的父子关系都充满矛盾而紧张,缺乏沟通和沟通带来的理解,永远把爱放在心里。
这大概是典型的中国式父子关系。父亲的严厉、教条的家长作风、甚至违反人性vs儿子的叛逆、追求个性的独立与自由发展。看似疏离的关系,还是有爱来维系。
《向》的父子形象是立体的,身份是多重的,不仅是父子和儿子,还是丈夫、同事……,社会背景下带有时代烙印的人。人物的感情和个性也丰富,因此很饱满。
除了主线,讲讲我喜欢片子的细微之处: 母亲在缝纫机上做衣服,父亲在院子里刨木头,儿子在嘈杂的环境下画画; 父母为分房子争执不下,父亲勉为其难去送礼; 房子还是没分到手,父亲死死拽着要去找领导理论的母亲; 住的四合院儿被城建的推土机推倒了,孤独的父亲去冷清的废墟上喂一只孤独的小猫; 父亲与母亲为了分房子假离婚,房子到手了,两人却不好意思住在一起; 母亲记挂旧房子里的父亲,找不到人向儿子告急,后者赶去旧房子,看到喝了酒睡着的父亲; 儿子的房子好象是仓库改装的,水管漏水淌了一地的水,老两口一个当修理工一个拖地; 父亲离家出走,儿子翻抽屉寻找线索,发现了父亲收集的儿子小时候画的画……。 这些情节贴近生活,真实,因而感人。
3、《向日葵》冷色调与清冷的音乐。
张扬用一种朴素平实的手法来讲述故事,不虚张声势或娇柔做作。你能感觉到《向》的怀旧情调。《向》运用了冷色调,整体感觉灰灰的,就象小时候的黑白照片一样。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儿子第一次见初恋女友,女孩子穿着很扎眼的红色上衣在冰上旋转。除了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大一统的黑白灰外,色调配合了片子的风格。再就是,《向》清冷的音乐,带点忧郁,给我很深的印象。
为什么不安排出走的父亲回来?谈不上悲剧,只留有遗憾,这或许是张扬要的效果。
喜欢《向》,就象喜欢《霸王别姬》、《阿甘正传》一样,都是讲,历史变迁中人的历程。好的电影,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精品,无从挑剔。值得看了再看,值得反复回味与思量。
题外话:
我不知道《向日葵》在深圳是否上映过,看这个片子是机缘巧合。一次看《锵锵三人行》,很帅的张扬导演做嘉宾谈这部片子,在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了最佳导演奖。于是在网上搜了down来看,幸运的是,还算清晰。今天写了这么多,其实只看过一次,已深得我心。
我本以为,中年人会喜欢看,因为似曾相识。但遗憾的是,《向日葵》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受票房冷落。据说,《十面埋伏》的编剧看过《向日葵》后发表评论说:“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看过两遍了。这部电影是真实的心灵表达,能表达自己真情实感的电影很难能可贵。”废话,《十面埋伏》靠导演与演员炒作来卖座,两个片子的剧本简直“相去甚远”。这印证了我的两个观点:其一,好酒不怕巷子深,不符合市场经济;其二、中国人的浮躁心态。 July 02 老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与《向日葵》(上)2006年7月1日星期六
这两个片子之所以放在一起谈,是因为主题都是讲父子之情。我比较推崇后者。
先说张艺谋的片子。粗粗看过部分,印象深刻的不多。总体感觉是,老谋不愧摄像出身,喜欢用浓烈的色彩,片子的视觉效果好,文化底蕴不足。引用我从杂志瞄来的一句话:震撼了视觉,穿透不了心灵。
《老井》很压抑晦涩阴暗,我完全没看懂也不想弄明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从主题到拍摄都沿用套路,《大红灯笼高高挂》同样不出彩。《活着》虽说不错,也得了奖,但如果先读过原文,就会对电影抱有更高的期望。小说给人的想象空间更大,也更为细腻。当然,文字与电影,不同的载体,不具有可比性。《英雄》的叙事手法放在电影里倒还新颖(这里的新颖,是中性词),情节单薄得可用一句话清晰表述:“刺杀秦王原因的三种可能性”,象个纸糊的小人,连骨头都没有,其他的就更谈不上了。《十面埋伏》同样用悬念吊观众的胃口,比《英雄》情节稍微曲折些,可以说小人有了骨头,但没有灵魂,我看不到主题。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章子怡的半露不露与死去活来。话说回来,《英雄》与《十面埋伏》的画面都很漂亮,特技效果也好,可惜只是花瓶,“武打版”的。浮光掠影,没什么分量。观众看的是个热闹。
《千里走单骑》讲一个赎罪的爸爸试图完成垂死儿子曾经的许诺,去云南拍摄一个地方戏,期间,试图帮助唱戏的人完成看看私生子的心愿。最后两个心愿未了,老谋告诉观众,沟通在父子之间的重要性。
父子情作为主题还是鲜明的,但不深刻。高仓健的面部表情诠释人物得不错,可惜,人物性格仍不饱满。这是剧本的缺陷。
也是剧本的问题,片子的节奏太慢了,老谋用风光片与民俗片来填塞时间,湖南话说是:摸羊工(是不是这三个字,我不知道,只晓得发音),意思是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当然,风光片与民俗片是美的,也增加了片子的文化底蕴,遗憾的是,成分多得比例失调。好不容易去云南找着好天,好不容易做了百家宴,但是,电影艺术的尺度是苛刻的,拍两个镜头的东西不可以肆意拍半分钟。我又有种被愚弄的感觉。联想到,我在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时候,论点可以用三五行字说清楚,我却用了三万三千字来排列组合,费劲找到的材料都不想浪费。老谋和我做了同样的事情。
深夜了,来不及说《向日葵》,在题目添上“(上)”,先撤。 June 30 我看《金刚》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
首先引用妹妹在博客里的影评:《金刚》
为它流下眼泪的一刻,始终伴随着我 昨天中午,一个饭局上听到大家说《金刚》,一个平时特威严的女领导说:"看完这个片子以后觉得,男人还不如一只猴子。"饭桌上的两位男士难堪得面面相觑。听了之后就觉得无论如何晚上要看《金刚》。可爱的小P下班时顺道去华侨城买了票,晚上我们就冲过去了。进影院时,我问小P:"三个小时的大片,你不会又像上一次一样看《无极》看到最后睡着了吧?""呵呵,这次可不是豪华厅,也不是《无极》啊。"
其后的三个小时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荒岛丛林,美女野兽,恐龙与猩猩搏斗,落日余晖,帝国大厦的跌落......从来没有这么一刻,让我更深刻地觉得人类是这么地贪婪虚伪。在金刚发现安离开她,怒不可遏地向整个世界挥舞胳膊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曾经就像这么一只受伤后发狂的大猩猩,但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向我射来,那一刻,更深刻的感觉不是伤害,而是孤独。为什么就自己看起来那么傻呢?金刚心里在想。 我奇怪的是,安和金刚唯一说的一个词是"beatiful",为什么她不说"sorry"呢?有一个朋友看完之后,说金刚和安之间不是爱情,只是人类与动物的友谊,小P说,那是她不懂爱情。是啊,除了爱情,还有哪一种情感连生命和自由都可以抛弃,誓死保卫自己心爱的人呢?在金刚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抹去眼角的泪水,我悲观地想,它是最后一个为爱赴死的生物了吧。 看完之后和小P在讨论猩猩和人类的渊源,人类的祖先就是类人猿,而属于同科的猩猩是智商最高的动物了呢。嗯,这样想想,觉得挺亲近的,只是在一些方面,我们人类为什么就和它们差那么远呢?
我的点评:务必向平时特威严的女领导婉转的说明,金刚是只猩猩,不是猴子,或者狒狒。这是常识性错误。
影评一:我看《金刚》
妹妹在博客里对《金刚》唏嘘感叹了一番,她很受感动。奇怪,我看《金刚》没掉眼泪,也谈不上感动,这与题材很有关系。做了妈妈后,现实了很多,奶瓶奶粉尿布拉肚子长痱子,整天和这些事打交道,难怪从金刚的身上看不到爱情。谈谈感想。
从技术层面讲,《金刚》是个不错的商业片,金刚搏杀的特技效果让大部分男人过瘾,同时,又极尽煽情之能事去赚取女人的眼泪。片子通过人与金刚比较,用金刚的单纯来讥讽人世界的复杂冷酷虚伪,寄托了对单纯人性的理想。
首先,我想澄清的是,金刚与安的感情不是爱情或友情,那是一种单纯的爱,金刚在身体上保护弱小的安,在精神上却依恋她。别人劾枪实弹磨刀霍霍想收服金刚,她却有颗温柔善良的心,还会在地上翻跟斗玩杂技。而金刚的这种情结,在其他动物身上都有,暂且不谈猩猩的世界是否存在爱情,子非鱼焉,知鱼非乐,这是另一个话题。如果这也是爱情,那我们需要重新定义爱情。雄性狗狗依恋女主人,有占有欲,也会舍命保护女主人的安危,狗狗爱女主人没错,没人认为两者之间也是爱情吧。其实,金刚与安之间是不是爱情不重要,我更看重的是金刚的单纯。这种单纯与执着,却是可贵的。
不得不又扯上我家童童,相当单纯,高兴就笑,饿了困了热了不高兴就哭。我有时端详睡梦中纯净的她的脸,就想,她也会恋爱吧,也会为人妻为人母吧,也会经历人生的种种苦楚、幸福、无奈与挣扎吧。
用不着悲哀,人从小到大,就向金刚向人类的进化过程一样,从单纯到不单纯。这是环境决定的,看看金刚的环境,再回首我们的世界。人,都是社会中的人。(政治课本里的?这句话不错)动物世界或许存在简单的"阴谋",但决没有"内幕交易"。
这是我理解的《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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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我不喜欢矫情的东西,造作不要紧,但一旦露了痕迹,我就不看重了。昨日看一文,云,高级白领与狗狗相依为命,狗狗才两个月大被抱回家,开始被关在厨房里呜呜的哭,白领就把狗狗放到床前就寝。狗狗趴一会儿,回头看看女主人还在,才放心的睡。我感动,因为真实。
如果因为我的观点太理性而让人觉得无趣,很抱歉。
还有个观点:因为无知而单纯。这一扯就又扯远了,暂且按住不表。 谈谈我自己 之 头发篇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 谈谈我自己(之一)
好久不写字,从头发说起
题注:书读得不多,但我是个对文字敏感的人,对通篇文章中的某些文字会特别喜欢。头发,是个中性乏味的词,不讨好。一篇讨论男人与女人差别的文章,以头发为例,以“你的新发型不好看啊”为开场白,两个女人借“发散兼跳跃型思维”,聊到明星、桃色新闻、楼下邻居等等。两个男人则三个字“去你的”收场。无奈,同为女人,哪怕对头发,也还是有些话要说。
自认是个比较老土的人,也不赶时髦。时髦的东西未必就是好的。好的东西会沉淀下来。
我对很多东西不讲究,比如头发。女子大多重视自己的头发,剪掉辫子会心疼,要反复思量。同意“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所以不能糟蹋。但是头发,是可以长的,是可“持续发展的”东西。所以发型如何,是否固定一个理发店,指定专人来理发,我不计较。
隔段时间看妹妹,每次她的头发都富于变化。各种颜色、长度以及卷曲度。哪怕是刚烫过,又会进行刘海部分的修整,或者烫上加烫。蓬松的头发当然好看,但被折腾得较为干枯。我则不然,从小到大,头发基本是自然的样子,直发但从没拉直,中分。虽然我与三毛、林青霞相去甚远,但印象中,后两者的头发也是中分。看我初三毕业照与高中毕业照,发型一样。
我从没染发。一个女友说,年纪大了,突然想尝试许多东西。我也开始关注旗袍,想去看珠峰与极光。但对头发的颜色从没动过心思。金发与褐色的头发也很好看。只是我固执的觉得,黄皮肤、中国人的脸,配自然的黑发,合适。突然换上其他的颜色,就象戴上一顶鸡冠帽,让人觉得“奇怪”。其实,张扬个性的选择很多,造成视觉上的冲击是一种。网络上靠暴露身体赚人气的不乏其人,染个绿头发,显然是小巫见大巫,私人选择,都无可厚非。
我留过短发。大学军训的时候,妹妹剪了男仔头(男仔头这个名字既不文雅又不美观,只可惜没有可以替代的说法)。我觉得好帅气,也弄了一个,并维持了一段时间。形象大为改观。我喜欢自己在四川黄龙的一张照片,短发,坐在栈道上,双手撑地,半侧面,白衬衣牛仔裤,中性,很酷。同学一句恭维的话让我很受用而至今记得:不是谁剪男仔头都可以这么有型的。邵的审美标准比较守旧。认识了一年,他对短发的我始终找不到感觉,等头发披肩的时候,才被相中,徐徐拉开恋爱的序幕。
我烫过头发,但群众的普遍反映不太正面。我对头发不在乎,也就不花时间去打理。不但头发乱,人也显得老。费力不讨好。明明烫了头,因为头发太细太软,所以有点不着痕迹。有人质疑:你烫了头么?我受刺激就干脆剪了头发,又有人羡慕:你是自然卷吧?再次晕倒。做了律师,我的娃娃脸比较吃亏。女子都喜欢别人称赞年轻,至少是“显”得年轻。偏偏我最忌讳别人这么说,恨不得贴上点皱纹,生了孩子,好不容易有了年纪的资本,我经常会给当事人暗示,我有宝宝,是妈妈,不再年轻了。顺理成章的,刚断奶,就烫了个“数码烫”。邵出乎意料的说好。我实在不知道“数码烫”与“数码摄像机”的“数码”有无共同之处。敢情数码就是时尚,就是高科技,就是卖点。
抱宝贝童童的时候,她会象拉警铃一样拽我的头发,从不手下留情。也热,于是把烫了的头发束起来,小马尾,恢复原形。罗嗦了一早上,完成了第一篇,哈哈。 June 25 倒叙:两个比喻2004年1月30日 年初九。
女人需要爱填充,才称得上幸福的女人。如同花儿离不开水,否则,就变成硬梆梆的仙人掌了。今天的日记是两个比喻。
个性要强、坚持主见的女人如同刺猬。刺猬平日里会圈起来,成球状,让人觉得十分乖巧。但亲近时,刺猬就原形毕露。但它奈何不了棉花。棉花柔柔软软的,一下就把刺猬整个儿包起来。刺猬呆在里面,觉得温暖、安全。一方面,由于棉花包容了真实的刺猬,让她觉得备受尊重与保护,而有成就感。另一方面,棉花天生的秉性让他不感觉被扎得荒,不觉得宽厚就有失尊严。因此,刺猬选择了棉花做她爱的归宿。一物降一物,即是此理。
友失恋之印象。世间美的事物固然很多。在人的感情世界里,纯真的无杂质的爱情更是奇葩。花需要水分与阳光。友的失恋对于我,就象隔着一层玻璃看到:阳光顷刻间消失了,友双手捧着两个人苦心栽培了六年的花儿,一个劲儿浇水,一个劲儿哭。眼看着花儿走向枯萎逐步凋零,我却爱莫能助。我为此心痛而哭泣。虽是只字片语轻描淡写,只有过来人,才明白曾经的苦楚。 童童第四个月的表现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
童童在3月7日这天满一百天,我们没有进行特别的活动。3月6日带童童去医院打针,顺便体检。童童重16斤(去掉了1斤的衣服),身长是61.5厘米,大夫说肥胖。
刚用吸奶器的时候,奶水还算多的,后来因为让童童吸得少了,每天基本用吸奶器吸四到五次,再喂童童,所以奶量逐步下滑,少的时候一天只有200-250ml。二月底三月初忙着写论文的事,实在没有时间洗洗涮涮吸奶器与奶瓶,偶尔喂宝宝时发现她吸奶的能力增强了,吸的时候比较用力专注、时间延长了、没有再哭闹,同时,也因为奶少了所以珍惜喂宝宝时那种满足的感觉。所以决定抛弃吸奶器,再亲自上阵喂宝宝。
发现了二点好处,一是晚上轻松很多,由于不用冲奶所以没等宝宝大哭就可以吃上奶,我在床上喂上几分钟宝宝就会昏昏欲睡;二是随着喂奶次数的增多奶量也多了。但宝宝的饭量一直没怎么增加。偶尔吃奶粉的时候,100ml左右一餐。如晓羽在网上说的,母乳喂养的妈妈要承受家人的压力,我看了文章所以有思想准备。果不其然,邵、妈、小付都在质疑我的奶量而老说宝宝吃不饱没长之类的泄气话。
哺乳,是女人的价值之一,有一种无法言喻的自豪与满足感。
讲讲过去这段时间童童的表现: ——心情最好的时候是早上,会大声的连续发出各种声音,容易被逗笑。偶尔,她的怪声音让人很难模仿。 ——基本摸清楚了她的生活规律,白天每隔两个半小时吃一次奶,吃完一个小时要喝一次水。晚上可以三到四个小时吃一次,偶尔可以连续睡上五个小时。除了精神亢奋的情况外,一般醒来两小时就困,这时候需要抱着哄哄拍拍,但她还是会“闹觉”,睡着前要“哎~~~”个半天。 ——喜欢洗澡,安静,不哭。以前洗完穿衣服的时候会哭,现在不会了,而且表现得挺享受。
——娱乐方式有以下几种: 让她自己躺在沙发上,她边舔手把头扭向一侧,很有翻身的欲望但两条腿都抬得高还不懂怎么使劲儿; 让她睡在小车里在小区里逛或在厅里转悠,这时的她较为安静,喜欢看别人做各种各样的姿势,如果没有什么高招,不妨给她做广播体操,她看着看着会笑; 让她坐在腿上面向前背靠着大人,然后在她眼前转动音乐塔(五种颜色的圈圈从大到小套在一根杆子上,在转动时发出音乐)她起初看时没有反应,现在看着会笑; 再就是老方法:抱着她在房间里转,在照大镜子时,她会专注着看着我,亲下她脸颊,然后对着镜子说:谁在亲宝宝啊?她乐不可支的扭头把脸面向我,有点点害羞的样子。状态好时,亲几次,她就笑几次。 ——屁比以前少了,但还是臭臭。晚上听到一连串放屁的声音,就知道她快醒了。我说她是臭屁虫,爸爸说她是毒气公司的经理。以前,她是在吃奶时放,用阿姨的话说,是“扭屁”,涨红了脸边扭边放屁。现在不一样了,放屁时很用劲,两手握拳,两腿抬高,有时喊上一嗓子。 ——我们开始逐渐让她尝试奶以外的食物,上周四开始给她喝鲜榨的橘子汁(兑一半的水),因为有点酸,加了点葡萄糖,一天一次,她可以喝80ml。今天开始喂苹果,她皱着眉,有点想哭着排斥,但最终还是吃了个小坑坑。 下周二,宝宝就满四个月了。 童童差一天满三个月2006年2月27日星期一
明天,童童就满三个月了,时间过得挺快。我已想不起宝宝在医院里在月子里长什么模样了。好在爸爸给宝宝录了像,刻了盘给我们,很珍贵的片段。
过去一个月童童的进步
——童童现在趴着的时候已经可以比较稳定的抬头,这证明她的脖子慢慢开始有力量。
——从年初二开始第一次在清醒的状态下笑(被称为有意识的笑容),现在童童每天都对我们报以微笑,有时还会笑出声。
——最近,童童开始越来越频繁的伸舌头、用舌头添嘴唇、用手抓脸、吃手。原来,吃手也是有技巧的,童童目前还只会将小拳头放到嘴边,用舌头添食指的侧面。有时候张开了嘴,手却不能放到准确的位置。大概是脑的指挥与手的动作有个逐步协调的过程。
——眼睛大不大、嘴小不小,现在还没有定论,可以确定的是,脸圆肉多。
童童最乖的时候,可以躺着和我们玩,做体操、踢腿。和她说话时,她会很专注的看着你的嘴。时而也会发几个音,时而会笑笑。一般乖的时候,我们得抱着她在房间里转,她很好奇的东张西望,尤其喜欢看灯。这个时候,她安静不哭闹,但只要大人一坐下来,她就立马涨红脸哭。我们一看她脸色不对,没等她哭出声,就又抱着沉甸甸的她继续转。不乖的时候,就是哭(大概是因为我们曲解了她的意思,她困的时候让她吃,她要吃的时候却哄她睡),而且嗓门特大,需要我们左哄右哄。 关于旗袍的小心思2006年2月9日星期四
过30岁了,突然想尝试很多东西,比如旗袍。
好朋友薇很早之前和我讲旗袍,我当时一点感觉没有。她后来穿了件白色旗袍参加我的结婚摆酒。
中午试穿了一件小码真丝旗袍,身材很好,紧绷绷的,只怕上不了汽车。试想下,按我的个性,穿了旗袍大步流星的走路,或在沙发上盘腿而坐,太搞笑了。且,穿后,动作幅度不能太大,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搁合适,不符合我粗线条的作风。所以明白,旧时小脚女人,迈着小碎步,手持小扇,优雅兼悠闲才穿得出旗袍的气质。 住院手记(下)2006年2月9日星期四
生产的过程
进了2号产房,房子很大。我被抬到手术床上的时候,惦记着插着的尿管是否被移位。还有,红包有没有顺利的给出去啊。大夫们开始准备手术器具。 伍大夫说,“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我一个朋友非选择今天剖腹。”麻醉师询问了手术人员后说,“阵容真强大。”麻醉师在我的脊椎上注射麻醉药,有点热和胀的感觉,脚指还能动弹。我有点悲哀的想,我一个好端端健康的人,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躺直后,大夫说我的肚子是歪的,左边肚子大,然后说不碍事。伍大夫说,你是不是经常左侧睡啊。我答,书上不是这么要求的么。白帘子在眼前挂起来了。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完全不知道,只是很快就听到宝宝的哭声了,“是个女孩,3点13分,6斤1两。”被告之后,我又重复了一遍时间与重量,生怕就忘了。 宝宝不久就被抱给我看,还碰了下我的额头。她在哭,因此红红咧着的嘴显得大,有点点失望。我说,嘴挺大的。伍大夫应,嘴大不好么。答,我老公就不喜欢我的嘴大。宝宝一直在哭,没人理会。我的两手都被绑了线和仪器,所以只能扭头,一会把头扭到左侧,一会扭到右侧。 伍大夫说,后面的羊水挺多的,然后对我说,今天剖出来是对的,羊水已经开始变混了。感觉到有什么仪器在吸(羊水还是血?搞不清楚)后来很好奇的问,要缝几层啊?伍大夫没有正面的回答我,只说“破坏一个东西很快,重建一个东西很慢。”麻醉师摸摸我的额头上的头发,说,今晚好好睡一觉。等了好一阵子,有点不耐烦了,我说,还没缝完么?伍大夫答,快了。被推出手术房,家里人围了上来,目光投在了夹在我腿中的宝宝。
生完6小时,神志已经不太清醒,还发抖了好一阵子。模模糊糊只记得听邵说,“我们没买奶瓶,”我很着急用很小的声音反复说,“在箱子里,在吸奶器的盒子里”。一直惦记着时间,心里计算着什么时候可以喝上水。生完当晚,由于妈妈照顾宝宝不当,可怜的孩子一直在哭,我也就一夜没睡。生完第二天,被拔了尿管,要自己排尿,那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住院手记(上)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今天把去年在医院手写的日记整理如下:
2005年11月26日
一直想在30岁前有个宝宝,但从未想过30岁生日会为了宝宝健康住院了。与往昔吃饭逛街购物欢聚的生日相比,确是难忘的人生体验,所以从今天开始,写写住院日志。
自信满满的孕妇
自怀孕以来,自我感觉良好,别人早、中、晚期的妊娠反应我基本上没有,除了手指与脚掌变粗外,手脚灵便,身材除肚子长大外,未变形得膀大腰圆五大三粗。呕吐晕眩腰酸腿疼感冒我就从未体验过。肚脐很早就凸显出来,上腹线又细又直,皮肤张力尚可没有长妊娠纹,我一直暗暗引以为傲。
在胎心监护的阴沟里翻船
不想阴沟里翻船,看似平顺的孕期生活中突起波澜,在胎心监护上栽了跟头。劣迹斑斑的胎监报告让我的自信心饱受打击,我怀着侥幸心理在上午、下午、晚上做胎监,吸氧做胎监,做的时候轻轻拍她,并专注的倾听CD机播放的音乐来放松,不想仍然因为宝宝的胎心加速不够基线变异不好而让人一筹莫展。南山妇幼建议我住院观察,我将信将疑,始终不放心,终于开始老老实实在家每天侧卧着数胎动。去市妇儿做胎监也让我颇有挫败感。其他MM躺了二三十分钟就结束了,我是侧卧腿脚一个姿势都酸了还苦苦巴望着大夫说OK。两次胎监都勉强过关9分。我对于合格曲线的通俗理解是,平时要有小变异,间中有大波浪,同时不要有惊人的减速情况即可。于是妹妹拖单位的关系找了产科副主任帮我看那厚厚一长叠胎监报告。经过与其他合格报告的对比,我意识到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我的报告也不为过。结论是宝宝在宫内有慢性缺氧的可能,而这将影响宝宝的健康发育。我甚感忧虑。 这就是住院的原因。需要做些检查与动态观察来确定是否宫内缺氧。 11月25日下午做了个黑白B超并作了生物物理评分,分数是满分即8分。但显示宝宝脐带绕颈一周。匆忙间办了住院手续。六楼产三区与五楼产二区床位都已满了。四楼产一区(即病理区,基本上都是接待有问题的MM)也只剩下走廊的床位。我们选择了+2床齐齐坐了上去。下午6点多一向是肌饿的宝宝比较活跃的时间,一住下来大夫即安排做胎心监护。宝宝出人意料的表现好,胎心加速与基线变异都成绩不俗。也许她知道,这样给她和我最后一次的机会。因为徐主任已建议做OCT,即通过打针人为的制造假宫缩,根据宝宝的耐氧性来判别阳性或阴性。如果显示为阳性,即较准确说明存在宫内窘迫而需要立即终止妊娠。但OCT也有其缺陷,即如原本不存在宫内缺氧而人为制造假宫缩可能人为引起真宫缩而发生早产。伍大夫很满意这一次的胎监,OCT也就按表不提。
2005年11月27日
床位
等邵回家拿完必需的日用品,我们基本上安顿下来。邵花二十元租了个行军床和一床毯子。我们分睡在走廊的两侧。走廊天花板上悬着个液晶钟,黑底红字,我不戴眼镜也可以眯缝着眼看得到上面的数字。 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走廊上的五张床,我的这张还算理想。外面的两张接近走廊的出口人来人往;中间的一张靠近开放式护士办公室,空气虽则好些,但护士办公室通宵开着灯。我睡靠里面的第二张床+2,而最靠里的床摆在一长溜洗手间洗澡间开水房洗漱间的出口。用阿Q精神安慰了一下自己,觉得虽则在30岁最后一晚睡在医院的走廊里有些凄惨,但一则为了宝宝不得已二则其实在走廊的床位里已算幸运。在凌晨前剩下的空床位已人满为患。
空气与过往的人
穿了医院发的住院服觉得很闷热,长长的走廊只有护士办公室和洗漱间开了窗且不流通。我的床其实正对着17号床单人房的门口,只可惜门基本上是关着的,我感觉不到流动的空气。 过往的人经过我的床前,去公共卫生间的和去重症监护室的家属。有个男人在洗漱间很响的擤鼻涕;而更多的陪护家属端着尿盆在走廊里穿梭;一个女人半夜睡不着就背着手来回慢慢跺步;护士与护工急匆匆的来来往往。护士半夜例行来到我的床边四次,两次听胎心音,一次抽血,一次测体温。而每接收一个新产妇,要做胎心监护和吸氧,如果宝宝即将出来,还要准备好小的婴儿推床,因此护工夜间的一项工作是配合护士准备好相关设备,设备轮子发出的声响多增添了一种噪音。
17号床位的产妇
17号产妇老而黑,强悍气质。对着护士笑眯眯轻声细气温言软语,回过头在房里用咆哮的声音打手机,泼辣得让人生厌。探视的人特多,提着大包小包的川流不息,房内欢声笑语不断,一派热闹景象。而居然连宝宝的纸尿裤都没有准备好,还是护士在剖腹产当天提醒她的。据我揣测,宝宝的爸爸不是产妇的丈夫,那个光头戴帽子穿红色T恤做生意的男人没有陪护过夜,他俩的关系不象两口子一样亲近甜蜜而是有些紧张,他跑进跑出,对着产妇陪着笑脸,略显有些疲倦与无奈。临去做手术,17号产妇却没有一个人陪伴,护士提醒她把贵重物品带上,产妇拎着一个小黑包出了房门、锁门、径直迈向手术床。而男人显然来得迟了些,没赶上产妇生产前的安抚。大嗓门产妇直到剖腹产出来被人推回17号房,这房间才开始安静平和。给我的感觉,17号房的风光幸福有些虚。 好些妈妈生完宝宝还睡走廊,我就轮流去瞅人家的宝宝。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小宝宝,身上的衣服和包被都不是纯棉的,旧旧的起了小棉球,比较简陋。宝宝的父母一看就知道来自没有什么文化的低收入阶层。但手上吊着点滴绑着仪器的妈妈很和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还告诉我这是她的第二个孩子了。
一夜无眠
讲讲我从11时走廊关灯到第二天6时的见闻。躺在病房的人不会体验到走廊的居住环境。 为了更好的给宝宝供氧,我只得按书上说的左侧睡,即背对着墙面向走廊。而过往的众人穿梭于我的床前,让我实在不敢肆意摆个睡姿。欣慰的听到睡在斜对面行军床上的邵发出的均匀鼾声。他鼾声大起时让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我一次次睁开眼看液晶钟,一次次跑洗手间并在开水炉旁停留一下吸几口空气,还间隙帮邵把拖到地上的被子拉上小床,把蒙在他脸上的被子垫回他的下巴。我努力让自己适应周遭的环境入睡可纯属徒劳。 最大的噪声来自重症监护室的一个宝宝的哭声。不知是否为了通风,这个6人间的门一直没关。哭声洪亮有力而且不屈不挠,每隔一段时间就开始响彻走廊,每次持续几分钟。让人不由为宝宝担忧,他/她一定有什么不舒服才哭得如此不善罢甘休吧。第二天从一个帮忙宝宝第一次斜卧在妈妈胸前吸奶的护工那里得知,哭宝宝已出生了几天所以力气大嗓门大,因为宝宝的父母两人都沉睡不醒(应该不是有意不理会宝宝吧),所以宝宝哭的时间长。护工说几次都是她把这对夫妇推醒才解决了问题,末了,护工皱着眉来了句:都不知道他们以后怎么带宝宝? 由于我一夜无眠,所以对周遭的声音敏感,收集了好多信息。从而也知道后来的走廊两张床位上产妇的故事。
巴望着天亮,6时,我和邵已齐齐背靠着墙坐在床上发呆。 医院是看人间真情的好地方,汇聚痛苦、爱、关怀的地方。
2005年11月28日
自从搬进了病房,连续两个晚上睡得不错,似乎比家里睡得还安心些。人一舒服,心情也趋于平稳。11月26日30岁生日,开始写住院日志,晚上和邵溜出去去毛家吃了一顿湘菜,回病房后与家人分了个小生日蛋糕。爸爸说宝宝叫邵航,邵撇撇嘴不喜欢,还是按照原计划叫邵童好了。潘舟帮我带了几本杂志解闷,看了一些关于崔永元的文章。 慢慢有度假的感觉。做做胎监、吸吸氧、看看邻床7斤的女宝宝,与宝宝的奶奶唠叨育儿常识、定期测体温测胎心,偶尔在走廊里溜达一下巡视各家的宝宝。然后安静的时候写写字。 原本巴望着经过周末两天观测,可以在今天周一出院的,等宝宝长长再出来。邵还是想我顺,这样产后恢复得快些。但又暗自寻思,再入院的时候,会有这么舒服的病床么。 不想今早大夫巡视的时候,看了我的胎心报告仍觉得不理想。再加上我血中的白细胞仍偏高,即有感染的可能。所以主任和大夫决定下午就做手术。比预期的早,还是觉得很突然。身边的人都各自上班去了。于是通知邵、爸妈、妹和邵家里人,交代红包的事情。心情一下子变得复杂,思绪有些纷乱,似乎该考虑的东西很多,但脑袋里空空的。没来得及洗澡,就开始进行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皮试、抽血、刮毛,然后开始打几瓶点滴,不可以喝水和吃东西一直到手术后六小时。六小时以后可以喝米汤水,排气后可以喝其他的流质。
心里只有一个希望,宝宝健康平安,不要进保育箱。有些恐惧也有期待。宝宝刚刚还在肚子里打嗝,还在动,她知不知道她快要出来了?
写完上述字,家人已陆续赶到。从这个时候到坐完月子,我都没有精力和时间再动笔。 宝贝的第一个春节2006年2月7日星期二
童童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我们开始带她出去晒太阳,又拍了许多照片。
1月27日我们带童童做两个月的体检,这小家伙除去1斤的衣服,已经重13斤了,身长57厘米。难怪现在抱童童一会儿,胳膊就吃不消。可喜的还有她通过了听力筛查。
1月27日开始,我和邵献晚上带宝宝,把小木床搬到了主卧室。这样小付白天带宝宝,我早上睡晚点,有早饭吃,白天开始有空闲时间。
1月28日大年三十,邵忙乎了半天晚饭,准备了满满一茶几的菜,为了看春节联欢晚会,我们衷心的希望宝宝能安静的睡一会儿。我们把厅里的灯关了,电视的音量调小,以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但童童执拗的很不合作,吃一会儿玩一会儿,无奈只能轮流招呼她。2005年最后一个夜晚是如此度过的:黑灯瞎火中,一个哄宝宝,一个吃饭。春节联欢晚会还没一半,邵已经疲惫的在沙发上睡着了,宝宝清醒且哭闹,我抱着宝宝在各个房间转悠,在卧室里摇摇篮,从沙发上抱起来又放下,用尽了浑身解数安抚她,趁着喘息的间隙看一两个不完整的节目。新年到来前的最后一小时里,我累得几乎要发脾气,收拾完一茶几的残羹冷炙,接着喂宝宝。
年初二整装待发去了趟广州,把公公姥姥乐坏了。我们睡在客厅,可怜童童也被蚊子咬了,小脑门从上到下三个红点点,几乎成一条直线。
1月31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童童第一次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笑了,在小付怀里,忽然间她笑了,露出一个酒窝,头还稍稍后仰。我亲眼目睹了这珍贵的一刻。之前,都是在半睡半醒之间或是在睡梦中笑,平时怎么逗她,她都无动于衷,我还挺担心的。 春节期间,我们经常出门,去广州上街、去爷爷家、去小姨家、去冲洗照片去看《金刚》、还去崇尚和华强北。每次把宝宝和阿姨留在家自己出门,心里总惦记着,觉得没有陪宝宝,有些过意不去。 宝宝的身高和体重在增加,指甲长得也快,头发却不怎么长。脸圆得象个盘子。我爸在北京打长途回来突然担心她是否过重了,吃得是否过多了。 童童醒着的时候吃得多,刚吃完一个小时就耐不住,又要吃。我们考虑到她胃的负担已经猛增的体重,不到两小时,只敢给她喂水。
她要睡的时候,是怎么弄,都不会醒的。她要醒的时候,是怎么哄,都不会睡的,总的来说,就是折腾两个字。 晚上二点以后童童的表现还不错,一顿可以支撑三小时。昨晚邵生病,我十一点二十分开始带,宝宝一直没睡,折腾到二点,我筋疲力尽。人就是这样衰老的吧,我悲哀的想,觉得青春仅存的一点精力就这样被耗尽了。
童童差一天就两个月了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
阴冷了好多天,今天不但天晴了,还有很好的太阳,赶紧把童童抱到阳台上去晒。
哭
我不知道其他的宝宝怎么样,童童大概算是急性子。应该会做梦吧,因为她在浅睡的时候表情丰富,会忽然间哭一声或咧嘴笑,最常见的是抬抬胳臂扭扭头哼哼唧唧。通常一睡醒就哭。每天要哭上几十回。哭的时候也能看到一个酒窝。
没睡醒时哭不会有预警,说哭就哭。醒着的时候,会发出“想吃”的信息,满月前她会扭头张嘴找,目标明明在她的左侧,她却涨红了脸用力挺直腰头后仰,把脖子向右侧扭,我每次要帮把她的头“扳”到吃奶的正确位置。现在慢慢大了一点,我们会用小手指在童童的嘴边试探一下,她会很警醒的张开嘴。有时她会不断伸舌头表示“想吃”。如果你对她的暗示视而不见,她便由不耐烦过渡到哭。边哭边抡胳膊蹬腿。
虽说是哭,其实多半是干嚎,发出哭的声音没有眼泪。如果需要没有及时得到满足,即没有马上吃上奶或者换尿布的速度慢了些,哭就会升级,声音的频率更急速也更高亢。满月后的童童会流眼泪了。眼泪把长长的眼睫毛粘在一起,偶尔泪珠还会流下来。我就挺心疼的。
哺乳
现在体会到为什么要大力宣传推广母乳喂养了,因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坚定才能坚持。
刚开始童童吃上我的奶的时候,感觉很自豪,女人的价值之一在于哺乳。
童童安静吃奶的时候不很多,她常常将吃奶与打屁、拉尿拉屎等事情一同进行,这让她吃得不安心。让我有些费解的是,她的屁很多,不过大夫说这是好事,证明没有腹涨。吃奶时,一开始摇头晃脑还涨红脸,就知道她在运气用力打屁。因为怕她呛着,需要及时把奶嘴拔出来,但要以更快的速度又塞回她嘴里。不然,她如发现没含着奶嘴,就会立即大声疾呼。
我的奶现在白天喂,吃五顿,分别是早上、中午、下午、晚上与临睡前。
月子里的时候,量不多,两边加起来40ml左右,通常是用挤手奶。因为童童吃吃睡睡停停,吸了没几口就范困眯乎,但一把她放下来,就哭要吃,往复循环几次,所以我经常要抱着她坐上一小时,结果是不知道她到底饱了没。人奶占到总食量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出了月子,可以通过洗澡热敷,又知道了吸奶器的妙处在于不会减少产奶。所以开始频繁使用花了三百多元购置的吸奶器。果然,奶量逐步提高,目前的最高值是两边115ml,通常一次也有70到80ml,少的时候是50到60 ml。童童吸奶的时间逐渐延长,不再睡睡停停,而是哭着拒绝吸我的奶,估计是用惯了奶嘴而我的奶量时多时少流量不均的关系。她通常先吸几口,我的奶多得喷出来的时候,她却又吐出来或者漫不经心的用嘴蹭,奶喷得她满脸都是,我慌张得一边堵住一边道歉给她擦脸。等一阵奶吸完下阵奶还没来的时候,她断然拒绝吸了。这让她吃不饱,我的奶又吸不完,很有挫败感。没法子,我只能用吸奶器挤出来喂,她才可以多吃些人奶。
邵说他的同事都是全母乳,批评说我不够尽职。我也很委屈,上午一个人带宝宝,大部分时候忙得脱不开身,早饭通常热了也吃不上,水也来不及喝,偶尔忙得直到中午才有空刷牙。我见缝插针把仅有的一点时间用来洗奶瓶、热奶、烧开水。为了上午从容些,现在只能牺牲一点睡眠的时间,在宝宝醒来之前,洗漱完毕后就烧水和挤奶。唯一没有解决的是早饭,还是饥肠辘辘一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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